北京晚报
北京晚報
查禁理由:文化部認定含有宣揚淫穢、暴力、教唆犯罪或者危害社會公德的內容。此一認定為該批 120 首**全清單共通**,非逐首個別作成。
北京地下嘻哈團體「阴三儿」(IN3)的作品,收錄於該團二○○八年十一月十五日發行的首張專輯《未知藝術家》。曲名取自北京市的晚報《北京晚報》,與該報並無隸屬關係。
二○一五年八月十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於北京公布「網絡音樂產品黑名單」共 120 首,依《互聯網文化管理暫行規定》第十六條認定這些作品「含有宣揚淫穢、暴力、教唆犯罪或者危害社會公德的內容」,宣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提供。本曲列名該清單第 3 項。
阴三儿在這份名單中被查禁的曲目最多,占據清單第 1 至第 17 位共 17 首;本曲與同團的〈老师好〉(第 1 項,已建檔)同屬該批。文化部並要求業者於 15 日內自查下架刪除,列名曲目同時禁止出現於 KTV 等點播系統、禁止在經營性表演中演出、禁止在互聯網上網場所下載複製傳播、禁止以音像製品和電子出版物形式出現。
查禁的後果並不止於作品下架。自由亞洲電台二○一五年十二月報導,阴三儿因列名禁單而被禁止在北京演出,三名成員(陳昊然、賈偉、孟國棟)均曾被當局拘留,一次自雲南演出返回北京時,警察登上飛機為他們戴上手銬與頭罩帶走。
本條目的證據限制:已核對文化部官網的原始公告(一手來源), 官方名單本身即只列歌名與演唱者——這不是轉錄脫漏,而是該公告的原始體例。該名單只列歌名與演唱者,無詞曲作者、無創作年份、亦無逐首的查禁理由——上述查禁理由是整份清單共通的認定。發行年份與專輯歸屬係依維基百科該團條目,非官方名單所載;本曲的歌詞內容與查禁的具體關聯尚無可靠來源可據,故不作推測。詞曲作者留空,待可靠來源補入。
本筆屬整批查禁案例。關於這批查禁的完整說明、法源與證據限制,見文化部「網絡音樂產品黑名單」120 首。
- 創作者
- 阴三儿(IN3,演唱)
- 創作年份
- 2008
- 查禁年份
- 2015
- 解禁年份
- 尚未/不詳
- 查禁機關
-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市場司)
- 法源依據
- 《互聯網文化管理暫行規定》第十六條
出處
- 文化部公布网络音乐产品黑名单(附名单)名單第 3 項「北京晚报(阴三儿)」。報導載文化部 2015-08-10 於北京公布 120 首,法源為《互聯網文化管理暫行規定》第十六條,共通理由「含有宣揚淫穢、暴力、教唆犯罪或者危害社會公德的內容」,並載 15 日內自查下架、禁 KTV 點播、禁經營性表演、禁上網場所下載複製傳播、禁音像製品與電子出版物等具體禁制。本曲僅見於文末附錄名單,報導正文未個別點名(正文點名者為張震嶽、黃立行、許嵩)
- 陰三兒(維基百科)記 2015-08-10 該團 17 首歌曲經文化部列入「網絡音樂產品黑名單」並下架;記團體成立於 2007 年,成員陳昊然(ijapa)、賈偉(jahjahway)、孟國棟(crazyman);〈北京晚報〉列於首張專輯《未知藝術家》(2008-11-15)曲目。該條目未載本曲詞曲作者
- 中国嘻哈乐队阴三儿目前处境不佳記阴三儿曲目占該 120 首名單第 1 至第 17 位;該團被禁止在北京演出,三名成員均曾被當局拘留,一次自雲南演出返京時於機上被戴手銬頭罩帶走
- 公布网络音乐产品“黑名单”新闻通气会召开一手來源:文化部官網公告全文與附錄名單。名單第 3 項「北京晚报(阴三儿)」。正文載 2015-08-10 下午召開新聞通氣會,要求互聯網文化單位集中下架 120 首內容違規的網絡音樂產品,「拒不下架的互联网文化单位,将依法从严查处」;認定理由「含有宣扬淫秽、暴力、教唆犯罪或者危害社会公德的内容」,違反《互聯網文化管理暫行規定》第十六條。**官方名單體例即只有歌名與演唱者,無詞曲作者、無創作年份、無逐首理由**。正文僅稱「文化市場司有關負責人」,未具名(劉強之名與「常態管理方式」一語出自中國新聞網報導的具名訪談,非本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