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書籍查禁
黨外文選(1979)
查禁理由:內容淆亂視聽,挑撥政府與人民情感。
姚嘉文、陳菊編註,一九七九年五月二十七日初版,由臺北縣板橋市四維印刷廠印製、姚嘉文與陳菊編註彙發行。二十四開本全一冊、共一九〇頁,楮紅色封面套白字標題,並以余登發及許信良為封面人物。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六十八年五月三十一日〔68〕謙旺字第二二三〇號函認定本書「內容淆亂視聽,挑撥政府與人民情感」,核已違反「臺灣地區戒嚴時期出版物管制辦法」 第三條第六、七款,依同法第八條之規定,應予查禁;臺灣省政府教育廳六十八年六月七日六八教五字第四二五七三號函轉,並「函請清查報繳」。
查禁距初版僅四天。 本書五月二十七日初版,警總五月三十一日即作成處分。
⚠️ 本書與庫內《黨外文選1984》不是同一本書。 後者為黨外編輯作家聯誼會編、一九八五年十二月出版、一九八六年一月查禁(劍佳字第〇〇五二號);本書為姚嘉文、陳菊編註,早六年餘。兩書書名相近而編者、出版年、查禁年與函字號均不同。
⚠️ 封面人物的意義,公文未加說明。 余登發於同年一月遭逮捕(余登發案),許信良則因聲援余案遊行而於四月遭休職處分——但公文僅記兩人為封面人物,未將此列為查禁理由,理由句只寫「內容淆亂視聽,挑撥政府與人民情感」。本輪不據時序推測兩者的關聯。
⚠️ 本書所收篇目、編註體例與各篇作者,公文均未載,不推測。
- 創作者
- 姚嘉文、陳菊(編註)
- 創作年份
- 1979
- 查禁年份
- 1979
- 解禁年份
- 尚未/不詳
- 查禁機關
-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法源依據
- 臺灣地區戒嚴時期出版物管制辦法第三條第六、七款,依同法第八條
出處
- 臺灣省政府公報六十八年夏字第六十期頁四,教育文化欄,臺灣省政府教育廳函(中華民國六十八年六月七日六八教五字第四二五七三號),廳長謝又華。主旨:「轉知由姚嘉文、陳菊編註彙發行之『黨外文選』一書,內容淆亂視聽,挑撥政府與人民情感,特依法查禁,請查照轉知辦理。」說明:一、依據臺灣警備總司令部六八、五、三一謙旺二二三〇號函辦理。二、由臺北縣板橋市長江路二段三一〇號四維印刷廠印製,姚嘉文、陳菊編註彙發行之「黨外文選」一書(二十四開本全一冊,全書共一九〇頁,楮紅色封面套白字標題,中華民國六十八年五月二十七日初版發行),內容淆亂視聽,挑撥政府與人民情感,核已違反「臺灣地區戒嚴時期出版物管制辦法」第三條第六、七款,依同法第八條之規定,應予查禁,函請清查報繳。⚠️ 公文記封面人物為余登發及許信良,但未將此列為查禁理由。⚠️ 本件與庫內《黨外文選1984》非同一書(編者、出版年、查禁函字號均不同)。同一版面另載《鬼飄飄》查禁案(見庫內該條目)、臺灣省政府函(六十八年臺灣省政府暨所屬各機關分類職位公務人員升等考試)等無關公文。影像掃描檔,逐頁判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