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列表
📚
台灣書籍查禁

二二八事件學術論文集

查禁理由:依出版法第三十二條第一項查禁。

陳芳明編輯的二二八事件研究論文集,前衛出版社出版,列為「新臺灣文庫14」,副標題「台灣人國殤事件的歷史回顧」,一九八八年九月十五日初版(二十四開、三〇〇頁)。本書出版將近一年後,於一九八九年八月二十九日遭臺北市政府查禁(府新一字第三五八八九〇號)。

編者在書中說明本論文集的定位:「這本學術論文集,不能完全概括二二八事件的始末;但我們相信,這是我們研究二二八事件的一個新的出發點。以這種嚴肅的態度為基礎,一份較為完整的事件研究在日後將可誕生。」並指出二二八事件牽涉的範圍極為廣泛,尚需對當年的政治、經濟、社會結構做深入探討,且事件的後續性與後遺症一直發展到一九五〇年代。

本書是解嚴(1987年7月)後仍遭查禁的案例,法源已由戒嚴時期的出版物管制辦法改為《出版法》第三十二條,查禁機關為臺北市政府。同時期遭同一法條查禁的尚有謝里法《重塑台灣的心靈》與陳芳明的《在時代分合的路口》、《在美麗島的旗幟下》。

創作者
陳芳明(編)
創作年份
1988
查禁年份
1989
解禁年份
尚未/不詳
查禁機關
臺北市政府
法源依據
出版法第三十二條第一項

出處

  1. 國民黨禁書始末・廖為民著,前衛出版社(指導贊助:國家人權博物館)・2021-11
    第二十一章〈《二二八事件學術論文集》〉頁191-203;頁191 記書目(陳芳明編、前衛出版社、1988年9月15日初版)、圖說記「1989年8月始遭查禁」並引編者對本論文集定位的說明;附錄一頁290-291第21項(陳芳明編、前衛出版、77.9.15,24開300頁,臺北市政府78.8.29府新一字358890,原因三十二條一)
  2. 臺灣查禁文藝書刊史・萬卷樓圖書・2021-06
    古遠清著,第五章第三節〈陳芳明的三本著作停止發行〉,頁127-128;記本書與《在時代分合的路口》、《在美麗島的旗幟下》三書同遭查禁,下令者為臺北市市長吳伯雄、由新聞處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