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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書籍查禁

漢語音韻學

查禁理由:為匪幹王了一(王力)之作品。

王力的漢語音韻學專著。二十四開本、精裝一冊、六八二頁,內分四編、七章、四十七節,書首有羅常培、李方桂的〈序〉及作者〈自序〉與例言。 無作者及出版、發行處所之記載——臺灣翻印本刻意不留出版資訊。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六十八年五月八日〔68〕謙旺字第一六八九號函認定本書「為匪幹王了一(王力)之作品」,依「臺灣地區戒嚴時期出版物管制辦法」 第二條之規定,予以查禁;臺灣省政府教育廳六十八年五月八日六八教五字第三五九六五號函轉。

公文並列了兩個名字:「王了一(王力)」。 庫內《浙江藏書家史略》條目記載 臺灣翻印本以改易作者名規避查禁(如王力改作「王了一」), 本件公文顯示承辦者已將兩名並記,該規避手法在此已不生效。

⚠️ 本件與同版面的《中國語言學史》同為王力著作、同日處分。 兩案的警總函字號相鄰(第一六八九號與第一六九〇號)、教育廳函字號相鄰(第三五九六五號與第三五九六六號),是同一作者兩種著作被一併查禁。

⚠️ 本書的初版年代與大陸原版資訊,公文均未載(連翻印者都未記),故 yearCreated 留空,不推測。

本筆屬整批查禁案例。關於這批查禁的完整說明、法源與證據限制,見戒嚴時期因譯者身分查禁的譯作

創作者
王力(王了一)
查禁年份
1979
解禁年份
尚未/不詳
查禁機關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法源依據
臺灣地區戒嚴時期出版物管制辦法第二條

出處

  1. 臺灣省政府公報六十八年夏字第三十五期・臺灣省政府・1979-05-12
    頁七,教育文化欄,臺灣省政府教育廳函(中華民國六十八年五月八日六八教五字第三五九六五號),廳長謝又華。主旨:「『漢語音韻學』一書,為匪幹王了一(王力)之作品,依法查禁,請查照辦理。」說明:一、依據臺灣警備總司令部六八、五、八謙旺字第一六八九號函辦理。二、查匪幹王了一所著「漢語音韻學」一書(二十四開本,精裝一冊,計六八二頁,書首有羅常培、李方桂之「序」及作者之「自序」與例言,內分四編、七章、四十七節,無作者及出版、發行處所之記載),茲依「臺灣地區戒嚴時期出版物管制辦法」第二條之規定,予以查禁,請清查報繳。✅ 公文並記「王了一(王力)」兩名,可見改名規避在此已不生效。⚠️ 本件與同版面《中國語言學史》同為王力著作、同日處分、函字號相鄰。同一版面另載《生命之泉》扣押案(見庫內該條目)、臺灣省政府函(臺灣省各機關營繕工程投標須知修訂)等無關公文。影像掃描檔,逐頁判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