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書籍查禁
簡體字典
查禁理由:內容違背反共國策,為共匪宣傳。
臺北知識份子出版社出版、易東編著的字典,一九八四年五月遭查禁。
一本工具書被當成政治宣傳品查禁。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七十三年五月十一日〔73〕隆徹字第一八三五號函認定該書「內容違背反共國策,為共匪宣傳」,依「臺灣地區戒嚴時期出版物管制辦法」第三條第三、五兩款及同辦法第八條之規定, 予以查禁;臺灣省政府教育廳七十三年五月二十一日七三教五字第四○八八五號函轉各縣市政府與省立各級學校清繳。
查禁的是簡化字這套文字本身。 公文沒有指出書中哪一條釋義有問題,也沒有點名任何一篇文字——被認定為「為匪宣傳」的是這本書的編纂對象: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簡化字。戒嚴時期臺灣官方以正體字為「反共」的文化標誌之一,一部教人辨識簡化字的工具書,因此被歸入第三款(為匪宣傳)與第五款(違背反共國策)——與同期查禁的政論書刊援用相同款次,但本書並無政治論述。
這使本案成為庫內少見的「文字工具書」查禁案。 同批公文中其餘各件都是黨外雜誌、政論叢書或傳單,被禁的是所載的主張;本案被禁的是一套字形對照,其「不妥」全在於它讓讀者看得懂海峽對岸的印刷品。
⚠️ 本輪來源未載本書的出版年月、開本、頁數與收字範圍,亦未說明編著者「易東」的生平,公文僅記「臺北知識份子出版社易東編著」。故不推測。
- 創作者
- 易東(編著)
- 查禁年份
- 1984
- 解禁年份
- 尚未/不詳
- 查禁機關
-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法源依據
- 「臺灣地區戒嚴時期出版物管制辦法」第三條第三、五兩款及同辦法第八條
出處
- 臺灣省政府公報七十三年夏字第五十六期教育文化欄,臺灣省政府教育廳函(中華民國七十三年五月二十一日七三教五字第四○八八五號)。主旨:「知識份子出版社易東編著『簡體字典』內容不妥,經依規查禁,請查照轉行清繳。」說明:依據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73.5.11(73)隆徹字第一八三五號函知:由臺北知識份子出版社出版易東編著「簡體字典」內容違背反共國策,為共匪宣傳,經依照「臺灣地區戒嚴時期出版物管制辦法」第三條第三、五兩款及同辦法第八條之規定,予以查禁。⚠️ 本件的 sysid 在國圖著錄上為 E1005128,與《黃河五千年》(E1005127)同一版面、送出同一張掃描圖。同一版面另載《前進世界》週刊第九期查禁函。影像掃描檔,逐頁判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