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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書籍查禁

林希翎自選集

查禁理由:經認定「為共匪宣傳」、「違背反共國策」、「淆亂視聽,足以影響民心士氣」。

林希翎的自選文集,一九八五年十一月自印初版,二十四開本、二六八頁,同月九日遭臺灣警備總司令部查禁(七四年十一月九日劍佳字第五三四二號函)。

林希翎為中國一九五七年反右運動中著名的「右派」學生,後赴海外。她在香港版〈禁書重印小序〉中自述:因為「反共作家」這頂帽子使她很難堪,加上臺灣人民對她的身世和作品完全不了解,訪臺期間友人楊雲熱心為她出書,由他選編成《林希翎自選集》;不料在她受騙離臺期間,楊雲負責出版的五千冊在印刷廠裝訂時就遭到警總查禁,使他損失五千美金。

林希翎並自陳:由於「對左右逢源,兩面討好」這種處世哲學一竅不通,偏偏是不識時務地常常要左右開弓,所以往往受到左右夾攻——「共產黨把我當作國民黨,國民黨把我當作共產黨,成了一個國共兩黨都不歡迎的人,我的書在海峽兩岸都成了『禁書』」。

創作者
林希翎
創作年份
1985
查禁年份
1985
解禁年份
尚未/不詳
查禁機關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法源依據
臺灣地區戒嚴時期出版物管制辦法第三條第三款、第五款、第六款

出處

  1. 解嚴之前的禁書・廖為民著,前衛出版社(指導贊助:國家人權博物館)・2020-10
    第二十章〈《林希翎自選集》〉頁212-223,頁212引林希翎《林希翎自選集》香港版〈禁書重印小序〉、頁222記其來臺經過;附錄一頁274-275第20項(林希翎著、自印、74.11初版、24開268頁、警備總部74.11.9劍佳字第5342號、查禁原因三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