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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書籍查禁

全球的恐怖份子

查禁理由:內容不妥。

譯本,由臺北市羅斯福路三段二四○巷五號成文出版社印行,於民國六十六年(1977年)四月出版。二十五開本、全一冊、一一六頁。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六十六年〔66〕謙旺字第四九二四號函認定本書「內容不妥」,經核違反「臺灣地區戒嚴時期出版物管制辦法」第三條第三、六兩款,依同法第八條之規定予以查禁,請清查報繳;臺灣省政府教育廳六十六年十一月十四日六六教五字第八三二一○號函轉。

⚠️ 一本講國際恐怖主義的譯作,禁在「第三款」上。 第三款屬「為匪宣傳」一系,第六款為淆亂視聽——兩款並用意味著官方認為本書的內容不只是聳動,還涉及敵我立場。⚠️ 惟公文只書「內容不妥」四字,書中哪些段落被認為觸及第三款,原件未載,不推測

⚠️ 原著者、原書名、譯者,公文一概未載。 公文僅以「(二十五開本全一冊一一六頁譯本)」記其為譯本,故本條目 creator 留空——不從書名回推原著,那會是猜測

創作年份
1977
查禁年份
1977
解禁年份
尚未/不詳
查禁機關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法源依據
臺灣地區戒嚴時期出版物管制辦法第三條第三、六兩款,依同法第八條

出處

  1. 臺灣省政府公報六十六年冬字第四十一期・臺灣省政府・1977-11-23
    頁四,教育文化欄,臺灣省政府教育廳函(中華民國六十六年十一月十四日六六教五字第八三二一○號),廳長梁尚勇。主旨:「『全球的恐怖份子』一書,內容不妥,依法查禁,請查照轉知辦理。」說明:一、依據臺灣警備總司令部66謙旺字第四九二四號函辦理。二、臺北市羅斯福路三段二四○巷五號成文出版社,於中華民國六十六年四月印行「全球的恐怖份子」一書(二十五開本全一冊一一六頁譯本)內容不妥。經核違反「臺灣地區戒嚴時期出版物管制辦法」第三條第三、六兩款,依同法第八條之規定,予以查禁。請清查報繳。⚠️ 第三款屬為匪宣傳一系,與第六款(淆亂視聽)並用;公文未說明書中何處觸及第三款。⚠️ 原著者、原書名、譯者公文一概未載,故 creator 留空,不從書名回推原著。同一版面另載臺灣省政府教育廳函(高級職業學校職業學科教師本科系及相關科系對照表)、臺灣省政府函(第一級統一報表程式教育類核定修訂)等無關公文。影像掃描檔,逐頁判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