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列表
📚
台灣書籍查禁

新黨救台灣

查禁理由:經認定「違背反共國策者」、「淆亂視聽足以影響民心士氣」、「挑撥政府與人民情感」。

尤清闡述創黨理念與做法的政論集,曹子勤發行,一九八六年十一月初版(二十四開、二一八頁),一九八六年十一月十一日遭臺灣警備總司令部查禁(劍佳字第五三四七號)。

一九八六年九月二十八日民主進步黨於臺北圓山大飯店宣布成立,是戒嚴體制下第一個實質的反對黨。本書即在組黨後隨即出版,作者回顧從《自由中國》雜誌雷震案、余登發案到《美麗島》雜誌高雄事件,「都為了突破黨禁而受難。我們對於過去的犧牲和經驗,都經過一番研究並且深刻反省。為了組黨,我們不敢輕舉妄動,也未曾須臾懈怠」,並記述新黨孕育及產前陣痛的過程。

戒嚴令與黨禁當時尚未解除(解嚴在一九八七年七月),因此即使民進黨已經成立、當局實際上採取默認態度,闡述創黨理念的本書仍然遭到查禁。

⚠️ 附錄一該項的出版者欄記為「自印」,章名頁記發行人為曹子勤。

創作者
尤清
創作年份
1986
查禁年份
1986
解禁年份
尚未/不詳
查禁機關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法源依據
臺灣地區戒嚴時期出版物管制辦法第三條第五款、第六款、第七款

出處

  1. 國民黨禁書始末・廖為民著,前衛出版社(指導贊助:國家人權博物館)・2021-11
    第十三章〈《新黨救台灣》〉頁115-123;頁115 記書目(尤清著、曹子勤發行、1986年11月初版)、圖說記「尤清提出他的創黨理念及做法,仍然遭到查禁」,並引作者回顧雷震案、余登發案、高雄事件與新黨成立經過;附錄一頁290-291第13項(尤清、自印、75.10,24開218頁,警備總部75.11.11劍佳5347,原因三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