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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書籍查禁

新醫療法和中草藥

查禁理由:係匪偽出版物

一部中西醫結合的醫療手冊,因**「係匪偽出版物」**遭查禁。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六十八年八月十六日〔68〕謙旺字第3229號函記:本書由匪「上海第一醫學院」編著,一九七三年七月由九龍「中國醫藥出版社」重印,三十二開本、全書三百零八頁、平裝一冊,經核違反「臺灣地區戒嚴時期出版物管制辦法」第二條,依同法第八條之規定予以查禁,函請清查報繳。

本案的流通路徑值得記下:大陸編著、香港重印、流入臺灣。 公文分別記下了原編著者(上海第一醫學院)與重印者(九龍中國醫藥出版社),可見查禁機關追查的不只是內容來源,還有經由香港轉印的管道。同批《針刺麻醉理論原理討論集》 同為大陸醫學出版品,兩案相隔不到一個月。

⚠️ 醫學技術出版品同樣適用第二條。 該條界定出版物範圍,實務上用於認定匪偽出版品,不涉內容判斷——本書是否有醫學價值、內容是否涉及政治,均不在認定範圍內。

創作者
上海第一醫學院(編著)
創作年份
1973
查禁年份
1979
解禁年份
尚未/不詳
查禁機關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法源依據
臺灣地區戒嚴時期出版物管制辦法第二條及同法第八條

出處

  1. 臺灣省政府公報六十八年秋字第五十二期・臺灣省政府・1979-08-31
    頁五,教育文化欄,臺灣省政府教育廳函(中華民國六十八年八月二十七日六八教五字第六○四四四號),廳長施金池。主旨:「轉知『新醫療法和中草藥』一書,係匪偽出版物,依法查禁,請查照轉知照辦理。」說明:一、依據臺灣警備總司令部六八、八、一六謙旺字第三二二九號函辦理。二、「新醫療法和中草藥」一書(三十二開本,全書三百零八頁,平裝一冊,由匪「上海第一醫學院」編著,一九七三年七月,由九龍「中國醫藥出版社」重印),經核違反「臺灣地區戒嚴時期出版物管制辦法」第二條,依同法第八條之規定,予以查禁,函請清查報繳。⚠️ 公文分記原編著者(大陸)與重印者(香港九龍),流通路徑為大陸編著→香港重印→流入臺灣。⚠️ 本件與《青雲》雜誌第三期、《大軍壓境》查禁案同印於本期同一版面。影像掃描檔,逐頁判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