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書籍查禁
新原道
中國哲學之精神
查禁理由:作者馮友蘭滯留中國大陸、被歸為「附匪」,其著作在臺一律查禁。
本書因作者滯留中國大陸、被國民政府歸為「附匪」,其著作在臺灣戒嚴時期一律遭到查禁。研究者林慶彰考證發現,國防部所屬新中國出版社發行的《國魂》月刊,竟將本書改換作者名為「豫之」、「崇道」等、並更改各章篇名,自民國五十六年(1967)五月第258期起連續刊登十二期,連續刊登於雜誌中——這正是查禁制度所製造的「當代偽書」現象:出版方為規避查禁、又想引進大陸學術著作,於是竄改作者姓名或篇名偷渡刊出。此案同時是本書「屬於禁書」的一項反證。
附匪作者著作的查禁,依據是戒嚴時期限制出版物的管制法規;本書查禁年份不明,適用的是該法規的哪一個版本待考——本書遭竄改連載始於 1967 年,早於該辦法 1970 年 4 月改名為《臺灣地區戒嚴時期出版物管制辦法》之時,當時適用的應是舊名《臺灣省戒嚴期間新聞紙雜誌圖書管制辦法》。
- 創作者
- 馮友蘭
- 查禁機關
- 國民政府
出處
- 當代文學禁書研究(收於《偽書與禁書》)林慶彰著,《偽書與禁書》頁41-67(原載《五十年來臺灣文學研討會論文集》,文訊雜誌社,1995,頁193-215);第五篇〈戒嚴時期《國魂》月刊所刊登的禁書〉頁97-107,附表二考證《國魂》258-269期竄改刊登本書的期號與篇名
- 臺灣省戒嚴期間新聞紙雜誌圖書管制辦法記該辦法沿革:1949-05-28 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訂定《臺灣省戒嚴期間新聞雜誌圖書管理辦法》,1950-03-18、1953-07-27 兩度修正名稱,1970-04-23 行政院會議決議改名為《臺灣地區戒嚴時期出版物管制辦法》並廢止舊辦法;為本條目「適用的辦法版本待考」一節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