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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書籍查禁

選舉萬歲

查禁理由:內容違背反共國策,混淆視聽。

林正杰、張富忠合著的黨外選舉紀實,由許信良的談話錄、選戰經過與青年看選舉三部分組成。

本書在成稿付印當下,即遭警備總司令部「抄了印刷廠」,經立法委員康寧祥斡旋才留存僅二十五本。本書是一九七〇年代末黨外出版品遭大量查禁的代表——同期《夏潮》《這一代》以至日後《自由時代》《新潮流》等黨外雜誌,也都因「黨外」立場被大量查禁。

據公報原件核對的三處訂正

臺灣省政府公報六十七年夏字第四期所載教育廳函(六七教五字第二七九九四號)為本案的官方原件,與既有二手敘述有三處出入,本條目一律以原件為準

  1. 出版形式:原件載本書由「桂冠圖書公司總經銷」,通訊處為臺北市羅斯福路三段三三三巷十四號三樓,不是「自印出版」。⚠️ 二手報導稱本書為自印。兩者未必矛盾——付印遭抄後的存書如何流通,原件未載——但公文明白記載了總經銷商,本條目據此記錄
  2. 法源:原件引的是「臺灣地區戒嚴時期出版物管制辦法」第三條第五、六款,依同法第八條查禁。⚠️ 二手來源(BIOS monthly 一文)記為《戒嚴法》第三條第五、六款——《戒嚴法》與《出版物管制辦法》是兩部不同的法令,《戒嚴法》第三條規定的是戒嚴地域的宣告程序,並無查禁出版品的款次。原表所引法源有誤,本條目以原件訂正。
  3. 版次與篇幅:原件載「中華民國六十七年三月初版」、三十二開本全一冊共四四七頁、內分一至八章——二手來源均未記載這些書誌。

查禁理由,公文原文作「內容違背反共國策,混淆視聽」。臺灣警備總司令部六十七年〔67〕謙旺字第一一四一號函知,臺灣省政府教育廳六十七年三月三十日六七教五字第二七九九四號函轉。

創作者
林正杰、張富忠
創作年份
1978
查禁年份
1978
解禁年份
尚未/不詳
查禁機關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法源依據
臺灣地區戒嚴時期出版物管制辦法第三條第五、六款,依同法第八條

出處

  1. 臺灣省政府公報六十七年夏字第四期・臺灣省政府・1978-04-06
    頁二二,教育文化欄,臺灣省政府教育廳函(中華民國六十七年三月三十日六七教五字第二七九九四號),廳長梁尚勇。主旨:「桂冠圖書公司總經銷由林正杰、張富忠合著『選舉萬歲』一書,違背反共國策,混淆視聽,依法查禁,函請查照轉知辦理。」說明:一、依據臺灣警備總司令部六七謙旺字第一一四一號函辦理。二、臺北市羅斯福路三段三三三巷十四號三樓桂冠圖書公司總經銷由林正杰、張富忠合著「選舉萬歲」一書(三十二開本、全一冊、共四四七頁,中華民國六十七年三月初版,內分一至八章),內容違背反共國策,混淆視聽,核已違反「臺灣地區戒嚴時期出版物管制辦法」第三條第五、六款之規定,依同法第八條之規定,應予查禁。函請清查報繳。⚠️ 款次為出版物管制辦法第三條第五、六款,與 BIOS monthly 一文所記《戒嚴法》第三條第五、六款不符——《戒嚴法》無查禁出版品之款次,本條目以原件為準。⚠️ 原件載總經銷為桂冠圖書公司,與二手所記「自印出版」不同,本條目以原件記錄。同一版面另載臺灣省政府教育廳函(「書學簡史」一書查禁,即庫內另一條目)與臺灣省政府財政廳函(外銷塑膠旅行包原料核退標準)等無關公文。影像掃描檔,逐頁判讀
  2. 一本書,八百萬種死法──那些年,台灣超離奇禁書・BIOS monthly・2019-02-08
    記本書1978年自印出版、付印時遭警總抄印刷廠、僅存25本及其查禁法源。⚠️ 該文記查禁法源為《戒嚴法》第三條第五、六款,經與公報原件核對為《臺灣地區戒嚴時期出版物管制辦法》第三條第五、六款,已據原件訂正,見上一筆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