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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歌曲查禁

臭蟲歌

查禁理由:以臭蟲吸血的比喻被解讀為暗喻,與〈荒唐歌〉同屬挑戰查禁的作品。

與〈荒唐歌〉一系列的作品。歌詞以臭蟲為喻(「每晚偷吸別人血,搖搖擺擺像英雄……胖子給牠吃到瘦,瘦子給它要吃空,我們不能再作夢,睜開眼睛找臭蟲」)。

研究者陳怡均認為本曲可能是暗喻之作,與〈荒唐歌〉、〈帶著眼淚唱〉、〈三棵樹〉同屬以大膽文字回應政府查禁的一系列歌曲。

《臺灣省政府公報》39 年夏字第 57 期(1950-06-03)刊臺灣省新聞處代電,公佈「禁止廣播演唱歌曲第一批名單」共一百廿二種,本曲列名其中,為本條目補上一手佐證。值得注意的是,陳怡均所舉的同系列作品中,〈帶著淚唱〉與〈三顆樹〉(公報作此二字形)亦同列該批名單,可見這一系列「反擊查禁」的歌曲在一九五〇年即被整批禁止廣播演唱,佐證了陳怡均將它們視為一組的判斷。名單僅列歌名,未載個別查禁理由。

查禁機關
國民政府

出處

  1. 臺灣省政府公報 39 年夏字第 57 期(禁止廣播演唱歌曲第一批名單)・臺灣省政府・1950-06-03
    頁866-867,臺灣省新聞處代電 (39) 政巳江聞甲字第2278號,案由「公佈禁止廣播演唱歌曲第一批名單」;名單經臺灣省歌曲影劇書刊審核查禁機關聯席會報第七次會報決議通過,計一百廿二種,本曲列名其中;同批另有〈帶著淚唱〉〈三顆樹〉
  2. 臺灣戒嚴時期流行歌曲的禁歌研究・佛光大學歷史學系碩士論文・2016-07
    陳怡均著,指導教授蔡秉衡;第三章第三節頁54,分析本曲與〈荒唐歌〉為一系列挑戰查禁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