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歌曲查禁
姑娘的酒窩
查禁理由:歌詞被認為輕佻不雅、有失矜持,加上演出形式清涼火辣,被視為「不正經」的歌曲。
收錄於高凌風一九七七年在歌林唱片發行的同名專輯。歌詞描寫鄉間姑娘與情郎的互動,男女情感逗趣生動,但在戒嚴時期保守的社會氛圍中,「女人不時對男人笑」被認為輕佻不雅、不夠矜持,容易給人輕浮的觀感,被視為「不正經」的歌曲。
高凌風演唱時固定帶著兩位合音天使「阿珠」、「阿花」在後方伴舞,穿著清涼火辣,最終引來主管機關的關切而遭禁唱。
當時衛道人士對本曲的批評留下具體記錄。一九七八年《音樂風》雜誌一篇評論寫道:「我常見一群群的學童,大清早來到巍然黌宮,便把『姑娘的酒窩笑笑』高掛嘴邊,意猶未盡時還來個手舞足蹈,實在不敢恭維……而『泡菜』、『虔誠』掛在他們嘴上的時候,我直覺的感到這些孩子已無可指望。」文中並批評電視是流行歌曲的推波助瀾者,歌手「競著靡靡之裝而做靡靡之態」。此案顯示查禁的推力不只來自官方,也來自藝文界與社會輿論。
- 創作者
- 周燕蘭(作詞)、岳勳(作曲)、高凌風(演唱)
- 創作年份
- 1977
- 查禁機關
- 行政院新聞局
出處
- 國家、市場與音樂──戒嚴時期台灣愛國歌曲的流變(1949-1987)高仲恆著,指導教授陳惠芬;第肆章第三節「禁歌、淨化歌曲與國家形象塑造」,頁288-316;本曲見頁311-313
- 流行歌曲與兒童非一得著,頁12-13;批評學童傳唱〈姑娘的酒窩〉與電視助長「靡靡之音」;轉引自高仲恆前揭論文頁312註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