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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歌曲審查退件

懷念的探戈

退件理由:「未通過:日本演歌」,以曲風來源為由連續退件。

送新聞局歌曲輔導小組審查,連續三個會期遭退件,未見查禁令,屬審查退件而非查禁。

依台大圖書館數位典藏「行政院新聞局歌曲輔導申請答覆表」的著錄描述,本曲的送審軌跡橫跨四個會期:314 期(1987-11-02)送審件的作曲者欄位有鉛筆劃記「X」; 315 期退件的審查表載明「未通過:日本演歌」;317 期(1987-11-23)送審件註記「修改旋律」,並附 314 期退件審查表「日本演歌X」;318 期(1987-12-07)再次送審時,仍附著先前送審未過的答覆表。

退件理由指向曲風來源而非歌詞內容——「日本演歌」四字即為未通過的依據。送審單位光美文化事業有限公司在同一批次另有多首日曲填詞作品遭遇類似處置。詞曲作者黃敏(本名黃東焜)為戰後台語歌壇重要的日曲填詞者,本曲典藏著錄標為「譯名:懷念的探戈」,可知係日本曲填上中文歌詞的作品。

同一首歌在三個會期留下完整的退件文件鏈,是這批答覆表中軌跡最完整的案例。

創作者
黃東焜(黃敏)
送審年份
1987
審查機關
行政院新聞局歌曲輔導小組

出處

  1. 懷念的探戈(317 期送審答覆表)・國立臺灣大學圖書館數位典藏館「慎芝與關華石手稿資料」・1987-11-23
    典藏著錄之描述欄記「修改旋律;含315期退件的審查表『未通過:日本演歌』; 含314期退件的審查表『日本演歌X』」。此為典藏方的著錄描述,非公文原文。
  2. 懷念的探戈(314 期送審答覆表)・國立臺灣大學圖書館數位典藏館「慎芝與關華石手稿資料」・1987-11-02
    典藏著錄之描述欄記「作曲者欄位有鉛筆劃記:『X』」。此為典藏方的著錄描述,非公文原文。
  3. 懷念的探戈(318 期送審答覆表)・國立臺灣大學圖書館數位典藏館「慎芝與關華石手稿資料」・1987-12-07
    典藏著錄之描述欄記「含先前送審未過的答覆表」。此為典藏方的著錄描述,非公文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