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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歌曲查禁

黃海之海戰

查禁理由:係日本海軍與中國海軍交戰時鼓舞士氣的軍歌,被認定不適宜公開播放。

日本軍歌,內容為日本海軍與中國海軍交戰時歌唱,用以鼓舞海軍作戰士氣。民國48年(1959)3月27日上午9時13分,南投草屯的中興廣播電臺播放此曲,臺灣省警務處接獲舉報後認為不適宜公開播放,轉告交通部落實後續處置。

戒嚴時期各電臺播放樂曲是民眾重要的娛樂來源,臺灣警備總司令部因而命令臺灣省警務處等單位分工收聽記錄全臺電臺節目內容,發現違規即祭出警告並明示不可播放的歌曲;電臺不遵守規範將處以罰款或依相關罰則約束,屢勸不聽者勒令停業。

查禁年份
1959
解禁年份
尚未/不詳
查禁機關
臺灣省警務處、交通部

出處

  1. 檔案管理局典藏「臺灣禁歌」舉隅・檔案半年刊 第24卷第2期(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2025-12
    許峰源(檔案管理局應用服務組研究員)著,頁52-65;本曲見「參、查禁日本相關歌曲」頁58
  2. 各電台違播禁唱歌曲・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959),檔號 AA63000000H/0048/090307189/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