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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歌曲審查退件

舊情人在那裏

舊情人在那裡

退件理由:「未通過:送帶核驗」,並經鉛筆註記「演歌X」。

送新聞局歌曲輔導小組審查未獲通過,未見查禁令,屬審查退件而非查禁。

依台大圖書館數位典藏「行政院新聞局歌曲輔導申請答覆表」的著錄描述,本曲於 314 期(1987-11-02)送審時,申請表上有鉛筆劃記「X」;315 期退件的審查表要求「改歌名及部分歌詞」,並載明「未通過:送帶核驗」;317 期(1987-11-23)再送審時附卡帶,答覆意見欄另有鉛筆注記「演歌X」。

本案同時出現三種審查手段:要求改歌名、要求改歌詞、要求送錄音帶核驗,另有指向曲風來源的「演歌」註記。典藏著錄標為「譯名:舊情人在那裡」,與同批的〈懷念的探戈〉同為詞曲作者黃敏(本名黃東焜)的日曲填詞作品,由光美文化事業有限公司送審。

創作者
黃東焜(黃敏)
送審年份
1987
審查機關
行政院新聞局歌曲輔導小組

出處

  1. 舊情人在那裏(317 期送審答覆表)・國立臺灣大學圖書館數位典藏館「慎芝與關華石手稿資料」・1987-11-23
    典藏著錄之描述欄記「附卡帶;答覆意見欄有鉛筆注記『演歌X』;含315期退件的審查表 (改歌名及部分歌詞)『未通過:送帶核驗』」。此為典藏方的著錄描述,非公文原文。
  2. 舊情人在那裡(314 期送審答覆表)・國立臺灣大學圖書館數位典藏館「慎芝與關華石手稿資料」・1987-11-02
    典藏著錄之描述欄記「申請表上有鉛筆劃記:『X』」。此為典藏方的著錄描述,非公文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