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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歌曲查禁

莫負青春

查禁理由:歌詞被認定過度強調男女情愛,使人心委靡不振,與社會善良風俗不符。

上海時期流行的國語歌曲,戰後隨翻版唱片在臺灣流通,因周璇演唱而廣為人知。

研究者高仲恆指出,本曲與〈夜上海〉、〈莫負青春〉、〈桃李爭春〉、〈戀之火〉、〈給我一個吻〉、〈人隔萬重山〉、〈愛你愛在心坎裡〉、〈恨不相逢未嫁時〉、〈良夜不能留〉等曲同樣被官方認定「歌詞太過強調男女情愛,使人心委靡不振,且與社會善良風俗不符」,最後皆遭禁唱。

這批上海老歌在一九五〇年代的眷村與廣播電臺中相當受歡迎,對隨政府遷臺的軍人及眷屬而言,遠比「反攻復國」的樣板愛國歌曲更貼近人心;官方則以作者滯留匪區、不得附匪而歌,或詞句頹喪影響軍心士氣等理由加以禁唱。

資料庫維護者取得警總查禁名單的影像並轉錄其中 159 首,本曲列名其中,為本條目補上名冊層級的佐證。該份轉錄僅有歌名,未載個別查禁原因。⚠️ 此份轉錄與黃裕元〈《查禁歌曲》小解密〉所公布的甲編「二五七首」清單幾乎不相交(159 首中僅 9 首重疊,且黃文具名討論的十二首無一出現於此),兩者應為不同的名單或名冊中的不同段落,其確切出處待查核原件後確認。

張麗伽一九八八年的報導釐清了本曲所屬名冊的歸屬:報導記民國五十三年(1964)臺北市政府黃皮小冊《查禁歌曲彙錄》附有一份兩百二十六首「已往查禁歌曲名單」,並以本曲為該名單的舉例之一。這與 #35 所附、與警總二五七首幾乎不相交的那份查禁名單轉錄相吻合——該份很可能即出自此臺北市政府名冊,而非警總《查禁歌曲 甲編》。

創作者
周璇(演唱)
查禁機關
國民黨政府

出處

  1. 禁歌滄桑史 卅年說從頭・聯合報 第17版・1988-03-13
    張麗伽(本報記者)特稿;記本曲為臺北市政府1964年黃皮小冊所附「已往查禁歌曲名單」(226首)的舉例之一
  2. 查禁歌曲 甲編(查禁名單影像轉錄)・臺灣警備總司令部(1961);書目見國家圖書館「臺灣記憶」・1961
    警總查禁名冊之名單影像,由本資料庫維護者轉錄共159首。國圖書目載本書為精裝321頁,因著作權因素僅開放國圖館內網域瀏覽。本曲列名該份轉錄名單
  3. 國家、市場與音樂──戒嚴時期台灣愛國歌曲的流變(1949-1987)・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學系碩士論文・2011-08
    高仲恆著,指導教授陳惠芬;第肆章第三節「禁歌、淨化歌曲與國家形象塑造」,頁288-316;本曲見頁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