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歌曲查禁
三年
查禁理由:被歸類為「黃色歌曲」,認定含性暗示內容。
戰後被國民政府歸類為「黃色歌曲」而查禁的流行歌曲之一。據報導,這批被冠上「黃色」之名的歌曲大多只能算是浪漫調情,並非真正的色情,反映當時審查標準對情愛題材的嚴格尺度。
據研究者高仲恆的梳理,本曲是一九五八年電影《一夜風流》插曲,季雋清作詞、姚敏作曲,由李香蘭(山口淑子)演唱,歌詞以「腸兒寸斷」、「眼兒欲穿」寫有情男女短暫相聚又匆匆別離的煎熬。查禁除了因這類男女情愛歌曲不見容於「反共抗俄」的國家目標外,也與演唱者李香蘭本人的日籍身分有關。
本曲列名一九六一年六月警備總司令部一次查禁的二五七首國語歌曲之中,同批遭禁的還有〈假正經〉、〈我要你的愛〉、〈雙雙對對〉等當時廣受歡迎的歌曲。
臺史博研究員黃裕元檢閱《查禁歌曲 甲編》原件,確認本曲的查禁原因是第三條「詞句頹喪影響民心士氣」與第十條「幽怨哀傷有失正常」兩項。他指出本曲「因為字少筆劃少,名列榜首」,在當年的新聞報導中也成為標題,可說是這批禁歌的代表。
黃裕元並記載一個流傳的說法:當時政府有「一年準備、兩年反攻、三年掃蕩、五年成功」的口號,香港傳來這首〈三年〉,「三年又三年,好像是唱衰,又像是譏笑,唱者無心、聽者有意,就這樣被禁了」——惟他將此列為「後來有一個說法」,而非名冊所載理由。
張麗伽一九八八年的禁歌回顧報導補上本曲的查禁字號:民國五十年(1961)四月警備總部倡偵字第159號代電;並確認演唱者為李香蘭。本曲隨後列入五十年五月三十一日通令全國的二五七首名單。
- 查禁機關
- 國民政府
出處
- 禁歌滄桑史 卅年說從頭張麗伽(本報記者)特稿;記本曲查禁依據為1961年4月警總倡偵字第159號代電,李香蘭唱
- 《查禁歌曲》小解密黃裕元(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著;依臺史博典藏《查禁歌曲 甲編》原件解讀,確認本曲查禁原因為第三條「詞句頹喪影響民心士氣」與第十條「幽怨哀傷有失正常」
- 國家、市場與音樂──戒嚴時期台灣愛國歌曲的流變(1949-1987)高仲恆著,指導教授陳惠芬;第肆章第三節「禁歌、淨化歌曲與國家形象塑造」,頁288-316;本曲見頁298-299
- 完整回顧,臺灣禁歌史徐睿楷(Eric Scheihagen)著,王萱譯
- 戰後台灣流行歌曲禁歌之研究吳姿慧著,指導教授劉智濬;正文頁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