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1 筆條目
榮孟源(附錄一所記;章名頁記「無作者」)
經認定違反管制辦法第二條及第三條第三、四、六、七款(為共匪宣傳、詆毀國家元首、淆亂視聽足以影響民心士氣、挑撥政府與人民情感)。
查禁於 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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