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書籍查禁
民主廣場
查禁理由:內容挑撥政府與人民情感,淆亂視聽,足以影響民心士氣。
陳鼓應著作及發行,民國六十七年十二月一日初版。三十二開本、平裝一冊、計一三八頁。發行住址記為臺北市新生南路三段九六號之三。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六十八年〔68〕謙旺字第〇〇九二號函認定本書「內容挑撥政府與人民情感,淆亂視聽,足以影響民心士氣」,核已違反「臺灣地區戒嚴時期出版物管制辦法」第三條第六、七兩款,依同法第八條之規定予以查禁;臺灣省政府教育廳六十八年一月十七日六八教五字第一二三六號函轉,並「函請清查報繳」。
⚠️ 陳鼓應在庫內已有多筆相關條目,本件是其中時間較早的一筆: 《鼓聲》(1979.9 創刊即遭查禁,其為發行人)、 《臺灣政論》、 《台灣社會力的分析》。 本書出版於 1978 年 12 月、查禁於 1979 年 1 月, 早於《鼓聲》創刊八個多月。
⚠️ 本書由作者自行發行——公文記「著作及發行」均為陳鼓應,發行住址即其個人地址,未經出版社。
⚠️ 本書所收篇目與內容,公文未載,不推測。公文的理由句是概括認定,未點名任何篇章。
- 創作者
- 陳鼓應
- 創作年份
- 1978
- 查禁年份
- 1979
- 解禁年份
- 尚未/不詳
- 查禁機關
-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法源依據
- 臺灣地區戒嚴時期出版物管制辦法第三條第六、七兩款,依同法第八條
出處
- 臺灣省政府公報六十八年春字第十九期頁一,教育文化欄,臺灣省政府教育廳函(中華民國六十八年一月十七日六八教五字第一二三六號),廳長謝又華。主旨:「『民主廣場』一書,內容挑撥分化,淆亂視聽,依法查禁,請查照轉知辦理。」說明:一、依據警備總司令部〔68〕謙旺字第〇〇九二號函辦理。二、查陳鼓應(現住臺北市新生南路三段九六號之三)著作及發行「民主廣場」一書(三十二開本,平裝一冊,計一三八頁,民國六十七年十二月一日初版),內容挑撥政府與人民情感,淆亂視聽,足以影響民心士氣,經核違反「臺灣地區戒嚴時期出版物管制辦法」第三條第六、七兩款,依同法第八條之規定,予以查禁,函請清查報繳。⚠️ 公文記著作及發行均為陳鼓應本人,未經出版社。⚠️ 理由句為概括認定,未點名任何篇章。同一版面另載臺灣省政府建設廳函(經濟部中央標準局核准使用正字標記產品一覽表)等無關公文。影像掃描檔,逐頁判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