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書籍查禁
史記研究論文集
查禁理由:內容不妥。
森海出版社編輯部編、一九七三年一月出版的《史記》研究論文選集,二十四開本、二百九十六頁;同年九月即列於臺灣省政府教育廳〈查禁書刊一覽表〉。
出版到查禁只隔八個月,是本表十二列中出版時間最晚、查禁最快的一筆。
法條援用「第二條及第三條三款」:第二條界定出版物範圍(實務上用於認定匪偽出版品),第三款為「為匪宣傳」。學術論文集被以此二者並列查禁,通常意味著選錄了中國大陸學者的論文——一部先秦史籍的研究選集之所以踩線,多半不在於《史記》本身,而在於它收了誰的文章。
⚠️ 本輪未能取得該書的篇目,上段推論僅為脈絡說明,不是查證所得;公報原件的備註欄只寫「內容不妥」四字,未指名任何篇章或作者。
本筆屬整批查禁案例。關於這批查禁的完整說明、法源與證據限制,見臺灣省政府教育廳一九七三年〈查禁書刊一覽表〉。
- 創作者
- 森海出版社編輯部(編)
- 創作年份
- 1973
- 查禁年份
- 1973
- 解禁年份
- 尚未/不詳
- 查禁機關
- 臺灣省政府教育廳
- 法源依據
- 臺灣地區戒嚴時期出版物管制辦法第二條及第三條三款
出處
- 臺灣省政府公報六十二年秋字第六十四期教育文化欄,臺灣省政府教育廳函(中華民國六十二年九月六日〔62〕教五字第〇五三四八號)。主旨:「為表列等書籍因內容不妥,依法應予查禁報繳。」說明:一、根據有關單位公文辦理。二、附查禁書刊一覽表一份。該表逐列書名、作者、出版時間地點、印行書局與備註(備註載開本、頁數、法條款次與處分)。⚠️ 本件說明僅稱「根據有關單位公文辦理」,**未載作成原處分的機關與函字號**。影像掃描檔,逐頁判讀。本筆該表著錄為:書名「史記研究論文集」、作者「森海出版社編輯部」、出版時間「〔62〕1」、印行書局「森海出版社」;備註「一、二十四開本,二九六頁。二、內容不妥,違反「臺灣地區戒嚴時期出版物管制辦法」第二條及第三條三款之規定,予以查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