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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書籍查禁

台灣的黑暗時代

查禁理由:經認定「淆亂視聽足以危害社會治安」、「挑撥政府與人民情感」。

劉峯松著、第一出版社出版,一九八六年十一月初版,二十四開本、二四六頁,於同月二十四日——投票日前十二天——遭臺灣警備總司令部查禁(七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劍佳字第五五六〇號函)。

劉峯松於一九八〇年為替因美麗島事件入獄的黨外人士申冤而參選國大代表,落選後被國民黨當局以「煽惑內亂」罪名判刑三年半,並終身不得參選;其妻翁金珠遂「代夫出征」。一九八六年年底翁金珠參選國大,《台灣的黑暗時代》適時推出,一則提升知名度,二則有助籌募選舉經費,警備總部因而在投票日前查禁。

全書除陳永興醫師的序之外,共有二十六篇文章,記述戒嚴時期的政治迫害個案,首篇為〈在地球上有這種事—記花蓮張七郎父子慘死事件〉。

本書查禁時間為廖為民所記二十五種查禁書刊中最晚的一件,距一九八七年七月十五日解嚴僅餘七個多月。

創作者
劉峯松
創作年份
1986
查禁年份
1986
解禁年份
尚未/不詳
查禁機關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法源依據
臺灣地區戒嚴時期出版物管制辦法第三條第六款、第七款

出處

  1. 解嚴之前的禁書・廖為民著,前衛出版社(指導贊助:國家人權博物館)・2020-10
    第二十五章〈《台灣的黑暗時代》〉頁262-269,頁263記劉峯松遭判刑與翁金珠代夫出征經過、轉錄臺灣警備總司令部75.11.24(75)劍佳字第5560號函、並記全書除陳永興序外共二十六篇;附錄一頁274-275第25項(劉峯松著、第一出版社、75.11、24開246頁、查禁原因三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