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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書籍查禁

唐宋詞研究論文集

查禁理由:係匪偽出版物

一部唐宋詞研究的論文結集,收論文二十五篇,因「係匪偽出版物」遭查禁。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六十八年八月四日〔68〕謙旺字第3070號函記:本書二十四開本、平裝一冊、計二〇三頁,內收論文二十五篇,為匪偽「中國語文學社」編,依「臺灣地區戒嚴時期出版物管制辦法」 第二條之規定予以查禁,函請清查報繳。

古典文學研究同樣在查禁之列。 唐宋詞是一千年前的文學,論文集的內容與現實政治無涉——查禁的認定僅在於編者是大陸的學術團體。同批《中國文學批評史》 (羅根澤著,自周秦至兩宋)情形相同,兩案的警總函字號僅相差一號(3070 與 3071),係同日同批處分

⚠️ 本輪未查證所收二十五篇論文的篇目與作者。 公文只記篇數與編者,未逐篇列出,故無從得知收錄了哪些研究者的作品。

創作者
中國語文學社(編)
查禁年份
1979
解禁年份
尚未/不詳
查禁機關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法源依據
臺灣地區戒嚴時期出版物管制辦法第二條及同法第八條

出處

  1. 臺灣省政府公報六十八年秋字第四十五期・臺灣省政府・1979-08-23
    頁二,教育文化欄,臺灣省政府教育廳函(中華民國六十八年八月十七日六八教五字第五八三三一號),廳長施金池。主旨:「轉知『唐宋詞研究論文集』一書,為匪偽出版物,依法查禁,請查照轉知辦理。」說明:一、依據臺灣警備總司令部六八、八、四〔68〕謙旺字第三○七○號函辦理。二、查「唐宋詞研究論文集」一書(二十四開本,平裝一冊,計二○三頁,內收論文二十五篇),為匪偽中國語文學社編,依「臺灣地區戒嚴時期出版物管制辦法」第二條之規定,予以查禁,函請清查報繳。⚠️ 公文未逐篇列出所收二十五篇論文的篇目與作者。⚠️ 本案與同批《中國文學批評史》的警總函字號僅差一號(3070/3071),係同日同批處分。同一版面另載臺灣省政府教育廳函(高中男女生混合班軍訓及護理課程授課原則)與高職學雜費收費標準等無關公文。影像掃描檔,逐頁判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