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潮
夏潮論壇
查禁理由:第六卷第一期:歪曲愛臺灣的真義,淆亂視聽,侮辱愛國行動,曲解團結,挑撥分化。
一九七六年創刊的左翼雜誌,標榜「社會的、鄉土的、文藝的」,專欄分別為「社會‧經濟‧政治」、「世界之窗」、「文化思潮」、「歷史‧鄉土」、「文學‧藝術」,重點是批判外國資本在臺灣扮演的買辦角色,指出工農群眾所面臨的困境,向他們號召為建立更完善的社會福利制度而努力,並宣揚王拓、楊青矗、宋澤萊等人的鄉土小說。陳映真則藉評論這些作品宣揚反國民黨統治的思想。
鄉土文學大論戰爆發後,《夏潮》與黨外運動聯繫緊密,一九七九年十一月遭停刊一年處分,理由為「歪曲愛臺灣的真義,混亂視聽,污辱愛國行動,曲解團結,挑撥分化」。「美麗島事件」後,主編蘇慶黎被捕。為逃避文字獄,作者們常將「社會主義」寫成「社會正義」,並以「三民主義」作掩護。一九八三年二月改名為《夏潮論壇》,期間雖遭查禁,但一直堅持到一九八六年才結束。
《夏潮論壇》時期的一件查禁案(本輪依公報原件補入)。 改名後的《夏潮論壇》一九八四年七月號(第八卷第五期)遭扣押: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73.7.7 (73) 隆徹字第二七四四號函,指該刊本期刊載〈吳國楨為何逃離臺灣〉及〈對臺灣獨立聯盟領導層的檢討〉等文,「內容扭曲事實,違背國策」,依〈臺灣地區戒嚴時期出版物管制辦法〉第三條第五、六、七款及同辦法第八條之規定, 予以扣押其出版物;臺灣省政府教育廳 73.7.18 七三教五字第五二九九一號函轉。
《夏潮論壇》時期的第二件查禁案(本輪依公報原件補入)。 改名後不到一年的第一卷第十期(1983.11)亦遭扣押: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72.11.7〔72〕隆徹字第四七八八號函,指該刊本期刊載社論〈整肅異己、故入人罪〉等文,「內容扭曲事實、淆亂視聽」,依同辦法第三條第六款及第八條之規定,予以扣押其出版物;臺灣省政府教育廳 72.11.15 七二教五字第五九四九九號函轉。
⚠️ 兩件並看可知改名後期號重新起算:本件為「第一卷第十期」(1983.11),而上記 1984.7 那件為「第八卷第五期」——卷號不連續。《夏潮論壇》可能同時並用兩套期號(一套承接《夏潮》舊卷次、一套自改名起新編),⚠️ 但本輪兩件公文各自只記一個期號、不交代編號體系,故無從判定,並記待考。
⚠️ 本件的認定只援用第六款,較 1984.7 那件(第五、六、七款)為輕;被點名的是一篇社論,而非署名文章。
⚠️ 這一期江詩菁附錄未收(該表只列本刊第六卷一期),係本輪據原件補入,也是本條目第一筆有確切函字號與機關的查禁紀錄。它證明改名為《夏潮論壇》後仍持續遭查禁——上段所記「期間雖遭查禁」原本沒有任何具體案例支撐,現在有了一件。
⚠️ 值得注意的是第五款(違背反共國策)的援用:本刊被點名的兩篇文章,一篇談吳國楨(一九五三年去職赴美、其後公開批蔣的前臺灣省主席),一篇檢討臺獨聯盟領導層——後者對臺獨組織持批判立場,卻仍被認定違背國策。
逐期查禁紀錄(江詩菁附錄)。 〈黨外雜誌查禁原因事例表〉列有本刊一期: 第六卷一期(1979.2),理由逐字為「歪曲愛台灣的真意,混淆視聽,污辱愛國行動,曲解團結,挑撥分化」,違反〈臺灣地區戒嚴時期出版物管制辦法〉第三條第六、七款,處分為扣押。
✅ 第六卷第一期一案已據公報原件核對(本輪),該表所記全部相符。 公報六十八年春字第三十三期所載臺灣省政府教育廳函(六十八年二月七日六八教五字第一五六七二號)逐項與江詩菁附錄相符:
| 欄位 | 江詩菁附錄 | 公報原件 | |
|---|---|---|---|
| 期別 | 第六卷一期 | 第六卷第一期 | ✅ |
| 時間 | 1979.2 | 六十八年二月七日函轉 | ✅ |
| 款次 | 第三條第六、七款 | 第三條第六、七兩款 | ✅ |
| 處分 | 扣押 | 扣押其出版物 | ✅ |
理由的用語有細微出入,但語意一致:該表作「歪曲愛台灣的真意,混淆視聽,污辱愛國行動」,原件作「歪曲愛臺灣的真義,淆亂視聽,侮辱愛國行動」——真意/真義、混淆/淆亂、污辱/侮辱三處用字不同。⚠️ 屬轉錄的細微差異,不影響認定內容,本條目以原件為準。
✅ 並補上了該表從不記載的機關與函字號:臺灣警備總司令部〔68〕謙旺字第〇四四六號函認定,臺灣省政府教育廳六八教五字第一五六七二號函轉。 本條目的「未核對公文原件」但書因此就這一期解除。
✅ 公文並記下了發行處:臺北市復興南路二段一一一巷十七弄六號夏潮雜誌社。
⚠️ 原件的理由句比二手表多出一層轉折:原件作「歪曲愛臺灣的真義,淆亂視聽,侮辱愛國行動,曲解團結,挑撥分化」——「侮辱愛國行動」一語在同批各案中未見,⚠️ 所指為何公文未載,不推測。
⚠️ 兩份來源的理由用語幾乎相同,但時間與處分別不同,未收斂:古遠清記一九七九年十一月遭停刊一年處分,理由作「歪曲愛臺灣的真義,混亂視聽……」;江詩菁附錄記一九七九年二月第六卷一期遭扣押,理由作「歪曲愛台灣的真意,混淆視聽……」。可能是同一波處分的不同環節(先扣押該期、後處分停刊),
也可能是兩次不同的處分,本輪無從判定,並記待考。
本輪再添第三說,分歧未縮小反而擴大。 廖為民的黨外雜誌年表記 「一九七九年一月二十四日,《夏潮》、《這一代》均被停刊一年」——同一個「停刊一年」的處分,三份來源給出一月、二月、十一月三個時點。
三說之間有一點值得注意:廖為民把《夏潮》與《這一代》並列為同一天、同一處分,這在其他來源都沒有出現過。若屬實,一九七九年初曾有一次針對兩份左翼/黨外刊物的同批處分;⚠️ 但該年表每條只有一句話,未載機關與字號,本輪無從查證。
- 創作者
- 詹澈(原名詹朝立,發行人)、蘇慶黎(總編輯)
- 創作年份
- 1976
- 查禁年份
- 1979
- 解禁年份
- 尚未/不詳
- 查禁機關
-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出處
- 臺灣省政府公報七十二年冬字第四十三期教育文化欄,臺灣省政府教育廳函(中華民國七十二年十一月十五日七二教五字第五九四九九號)。主旨:「夏潮論壇第一卷第十期內容不妥,經依法查禁,請查照轉行清繳。」說明:依據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72.11.7(72)隆徹字第四七八八號函知:該刊本期刊載社論「整肅異己、故入人罪」等文,內容扭曲事實、淆亂視聽,經依照「臺灣地區戒嚴時期出版物管制辦法」第三條第六款及同法第八條之規定,予以扣押其出版物。⚠️ 本件期號作「第一卷第十期」,與本條目另一件(1984.7 第八卷第五期)卷號不連續,兩者的編號體系關係本輪無從判定。⚠️ 同一版面另載《紅樓夢詩詞釋注》查禁函(sysid E0717215,國圖著錄為獨立案由但送出同一張掃描圖)。影像掃描檔,逐頁判讀
- 臺灣省政府公報六十八年春字第三十三期頁一六,教育文化欄,臺灣省政府教育廳函(中華民國六十八年二月七日六八教五字第一五六七二號),廳長謝又華。主旨:「『夏潮』雜誌第六卷第一期內容不妥,依法查禁,請查照轉知辦理。」說明:一、依據臺灣警備總司令部〔68〕謙旺字第〇四四六號函辦理。二、臺北市復興南路二段一一一巷十七弄六號夏潮雜誌社發行之「夏潮」雜誌第六卷第一期,歪曲愛臺灣的真義,淆亂視聽,侮辱愛國行動,曲解團結,挑撥分化,違反臺灣地區戒嚴時期出版物管制辦法第三條第六、七兩款,依同法第八條之規定扣押其出版物,請清查報繳。✅ 本件即江詩菁附錄所列的第六卷一期,逐欄核對相符(期別、時間、款次、處分),原「未核對公文原件」但書就這一期解除。✅ 並補上該表從不記載的機關(臺灣警備總司令部)與雙方函字號。⚠️ 理由用語有細微出入:該表作「真意/混淆/污辱」,原件作「真義/淆亂/侮辱」,語意一致,本條目以原件為準。⚠️ 原件的「侮辱愛國行動」一語在同批各案中未見,所指為何公文未載。同一版面另載臺灣省政府教育廳函(電動玩具場所應禁止學生涉足)、(禁止演唱日本歌曲)、(公務人員遺族照護辦法)等無關公文。影像掃描檔,逐頁判讀
- 臺灣查禁文藝書刊史古遠清著,第二章第八節〈查封《夏潮》和《春風》〉,頁67;記1979年11月停刊一年處分之理由、蘇慶黎被捕與1983年2月改名《夏潮論壇》
- 宰制與反抗:兩大報系與黨外雜誌之文化爭奪戰(1975~1989)附錄〈黨外雜誌查禁原因事例表〉印刷頁 249(PDF 頁 256),本刊佔 1 列(第六卷一期,1979.2,扣押)。全表 102 列、36 種雜誌。⚠️ 該表表末自載「整理自 薛化元等編《新聞自由(1961~1987)》台北:國史館,2002,頁 365~509」——溯源鏈為官方查禁公文→國史館史料彙編→本表,屬第三層轉錄,該列未核對公文原件。⚠️ 該表未收《夏潮論壇》1984 年 7 月號那一件,見以下公報原件一筆
- 我的黨外青春——黨外雜誌的故事附錄二〈黨外雜誌簡要年表〉印刷頁 246:「1979-01-24《夏潮》、《這一代》均被停刊一年」。⚠️ 本書把停刊繫於 1979 年 1 月 24 日,與古遠清所記的 1979 年 11 月、江詩菁附錄所記的 1979 年 2 月扣押均不同,三說並存待考 作者自 1975 年起從事黨外雜誌行銷與出版工作,本書為當事人回憶錄。⚠️ 全書為影像掃描,以渲染讀圖轉錄,未使用 OCR
- 臺灣省政府公報七十三年秋字第二十期教育文化欄,臺灣省政府教育廳函(中華民國七十三年七月十八日七三教五字第五二九九一號)。主旨:「『夏潮論壇』一九八四年七月號(第八卷第五期)內容不妥,經依規查禁,請查照轉行清繳。」說明:依據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73.7.7(73)隆徹字第二七四四號函知,該刊本期刊載〈吳國楨為何逃離臺灣〉及〈對臺灣獨立聯盟領導層的檢討〉等文,內容扭曲事實,違背國策,經依照「臺灣地區戒嚴時期出版物管制辦法」第三條第五、六、七款及同辦法第八條之規定,予以扣押其出版物。✅ 本期為江詩菁附錄所無,係由公報原件補入,並據以補上該表從不記載的查禁機關與函字號。影像掃描檔,逐頁判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