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麗島事件
共 20 筆條目
在美麗島的旗幟下
陳芳明
依出版法第三十二條第一項查禁。
查禁於 1989
二月杜鵑紅—林宅血案六週年紀念集
曾心儀(主編兼發行)
經認定「淆亂視聽足以影響民心士氣」、「挑撥政府與人民情感」。
查禁於 1986
火鳥再生—蓬萊島文摘
蓬萊島雜誌社編輯部
經認定「淆亂視聽,足以影響民心士氣」、「挑撥政府與人民情感」。
查禁於 1986
美麗島的歷史證言
張溫鷹
經認定「淆亂視聽,足以影響民心士氣」、「挑撥政府與人民情感」。
查禁於 1986
美麗島以後—領導黨外的人
劉守成
經認定「淆亂視聽足以影響民心士氣」、「挑撥政府與人民情感」。
查禁於 1986
天子‧登基‧美麗島
孫澈等
公報原件所載認定用語為「內容扭曲事實,醜化政府,破壞團結,並刊載猥褻圖片,有悖公序良俗」。
查禁於 1984
追求民生,分擔苦難;聲援美麗島受刑人無期限絕食
內容嚴重不妥,扭曲事實,挑撥政府與人民情感,嚴重淆亂視聽。
查禁於 1984
政治犯、思想犯、良心犯、蒙難人、受難人
曲解「高雄暴亂案」為「美麗島政治事件」,將叛亂犯稱謂「政治犯」「思想犯」「良心犯」「蒙難人」「受難人」,鼓煽群眾聲援支持,採取一致行動;攻訐政府,挑撥政府與人民情感。
查禁於 1984
還我人權
許榮淑
經認定「違背反共國策」、「淆亂視聽,足以影響民心士氣」、「挑撥政府與人民情感」。
查禁於 1983
關懷(雜誌)
周清玉(發行人兼總編輯)、謝長廷(社長)
各期理由包括「內容嚴重淆亂視聽,影響民心士氣」、「捏造事實,栽誣政府」、「歪曲事實」等。(原記「危害社會治安」係轉錄自江詩菁附錄第六期一列,已據公報原件訂正為「影響民心士氣」)
查禁於 1982
美麗島受難人共同聲明
內容嚴重淆亂視聽。
查禁於 1982
等
曾心儀
書中〈在痛苦中成長〉一文對高雄暴亂事件蓄意歪曲、為叛徒作有利辯解;經約談勸告刪除後再發售,逾月未履行
查禁於 1981
從蘭陽到霧峰
林義雄
內容偏激、顛倒是非、淆亂視聽、挑撥政府與人民情感,影響民心士氣
查禁於 1980
護法與變法
姚嘉文
內容偏激、顛倒是非、淆亂視聽、挑撥政府與人民情感,影響民心士氣
查禁於 1980
虎落平陽
林義雄、姚嘉文
內容偏激、顛倒是非、淆亂視聽、挑撥政府與人民情感,影響民心士氣
查禁於 1980
景涵選集
張俊宏
內容偏激、顛倒是非、淆亂視聽、挑撥政府與人民情感,影響民心士氣
查禁於 1980
我的沉思與奮鬥
張俊宏
內容偏激、顛倒是非、淆亂視聽、挑撥政府與人民情感,影響民心士氣
查禁於 1980
鐘鼓樓(雜誌)
第一期刊載「高雄事件特輯」。
查禁於 1980
美麗島雜誌
黃信介(發行人)、許信良(社長)
美麗島事件後雜誌社遭查封、社務人員多被捕,雜誌一律查禁。
查禁於 1979
夏潮
詹澈(原名詹朝立,發行人)、蘇慶黎(總編輯)
第六卷第一期:歪曲愛臺灣的真義,淆亂視聽,侮辱愛國行動,曲解團結,挑撥分化。
查禁於 1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