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書籍查禁
中國語言學史
查禁理由:為匪幹王力之作品。
王力的中國語言學史著作,臺灣翻印本由臺北市士林中正路三九五號二樓 莊嚴出版社於民國六十七年六月印行。二十四開本、平裝一冊、二二八頁, 內分三章、十五節,並有〈前言〉與〈全文的結語〉。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六十八年五月八日〔68〕謙旺字第一六九〇號函認定本書為匪幹王力之作品,依「臺灣地區戒嚴時期出版物管制辦法」第二條之規定,予以查禁;臺灣省政府教育廳六十八年五月八日六八教五字第三五九六六號函轉。
⚠️ 本件與同版面的《漢語音韻學》是同一組處分:同為王力著作、警總函字號相鄰(第一六八九號與第一六九〇號)、教育廳函字號相鄰(第三五九六五號與第三五九六六號)、同日發文。
兩案的作者名寫法不同。 《漢語音韻學》一案公文並記「王了一(王力)」, 本案則逕作「王力」——同一天、同一組處分,兩份公文對同一人的稱法不一致。 ⚠️ 何以如此,公文未載,不推測。
本件同樣只援引第二條,不涉內容判斷;查禁的理由是作者的身分。
本筆屬整批查禁案例。關於這批查禁的完整說明、法源與證據限制,見戒嚴時期因譯者身分查禁的譯作。
- 創作者
- 王力
- 創作年份
- 1978
- 查禁年份
- 1979
- 解禁年份
- 尚未/不詳
- 查禁機關
-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法源依據
- 臺灣地區戒嚴時期出版物管制辦法第二條
出處
- 臺灣省政府公報六十八年夏字第三十五期頁七,教育文化欄,臺灣省政府教育廳函(中華民國六十八年五月八日六八教五字第三五九六六號),廳長謝又華。主旨:「『中國語言學史』一書,為匪幹王力之作品,依法查禁,請查照轉知辦理。」說明:一、依據臺灣警備總司令部六八、五、八謙旺字第一六九〇號函辦理。二、查臺北市士林中正路三九五號二樓莊嚴出版社於民國六十七年六月印行「中國語言學史」一書(為二十四開本,平裝一冊,計二二八頁,內分三章、十五節,並有「前言」與「全文的結語」),為匪幹王力之作品,茲依「臺灣地區戒嚴時期出版物管制辦法」第二條之規定,予以查禁,請清查報繳。⚠️ 本件的 sysid 為 E0747859,站方另給獨立案由,但送出的掃描影像與 E0747858(《漢語音韻學》)為同一張,本輪一併判讀。⚠️ 同一組處分的兩份公文對同一作者的稱法不一致:本件作「王力」,《漢語音韻學》一案作「王了一(王力)」,何以如此公文未載。影像掃描檔,逐頁判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