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列表
📚
台灣書籍查禁

中國哲學史

查禁理由:內容不妥。

一九七一年十月由香港中文大學崇基學院出版的中國哲學通史,二十四開本、上下卷合訂七百一十七頁;一九七三年九月列於臺灣省政府教育廳〈查禁書刊一覽表〉。

⚠️ 作者欄留空,理由如下。 公報原件的作者欄印作「榮思光」。依出版年(一九七一年十月)、出版者(香港中文大學崇基學院)與書名三項對照,這幾乎可以確定指的是哲學家勞思光(一九二七-二〇一二)在崇基學院任教期間出版的《中國哲學史》。但原件白紙黑字寫的是「榮」不是「勞」,本庫的作法是原文照收、不逕行改字,而把一個已知有誤的姓名填進結構化欄位同樣不妥——故 creator 留空,把兩邊都寫在這裡,讓後人自行判斷。

法條援用「第二、三條三款」——與同表《史記研究論文集》一列同型:第二條(出版物範圍,實務上用於認定匪偽出版品)與第三條第三款(為匪宣傳)並列。

本表同批另有岑仲勉《隋唐史》,同為香港書局印行的中文學術著作。

本筆屬整批查禁案例。關於這批查禁的完整說明、法源與證據限制,見臺灣省政府教育廳一九七三年〈查禁書刊一覽表〉

創作年份
1971
查禁年份
1973
解禁年份
尚未/不詳
查禁機關
臺灣省政府教育廳
法源依據
臺灣地區戒嚴時期出版物管制辦法第二、三條三款;同法第八條

出處

  1. 臺灣省政府公報六十二年秋字第六十四期・臺灣省政府・1973-09-13
    教育文化欄,臺灣省政府教育廳函(中華民國六十二年九月六日〔62〕教五字第〇五三四八號)。主旨:「為表列等書籍因內容不妥,依法應予查禁報繳。」說明:一、根據有關單位公文辦理。二、附查禁書刊一覽表一份。該表逐列書名、作者、出版時間地點、印行書局與備註(備註載開本、頁數、法條款次與處分)。⚠️ 本件說明僅稱「根據有關單位公文辦理」,**未載作成原處分的機關與函字號**。影像掃描檔,逐頁判讀。本筆該表著錄為:書名「中國哲學史」、作者印作「榮思光」、出版時間「1971 10」、印行書局「香港中文大學崇基學院」;備註「一、二十四開本,上下卷合訂七一七頁。二、內容不妥,違反「臺灣地區戒嚴時期出版物管制辦法」第二、三條三款,依同法第八條之規定予以查禁。」⚠️ 作者欄「榮思光」疑為「勞思光」之誤植,本條目照錄原件、未逕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