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書籍查禁
自由中國
查禁理由:主事者雷震籌組中國民主黨並批評時政,以「包庇匪諜」「涉嫌叛亂」罪名遭逮捕,雜誌隨之停刊。
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二十日創刊的政論半月刊,由胡適、雷震、王世傑、杭立武等人發起,以擴展民主自由空間為宗旨,是一九五〇年代臺灣最具代表性的自由主義言論陣地。
該刊長期批評政府施政,並主張反對黨政治。一九六〇年雷震等人籌組「中國民主黨」,觸怒當局;同年九月,警備總司令部以第二十三卷第五期刊出殷海光社論〈大江東流擋不住〉為由,以涉嫌叛亂、包庇匪諜等罪名於九月四日逮捕雷震等人,雜誌於同月停刊,前後發行十一年。雷震案是戒嚴時期言論查禁與政治整肅結合的代表性事件。⚠️ 一九六〇年的停刊之前,壓力已見於通路端。 中國時報編輯部《臺灣戰後五十年》一九五七年「文化」欄記:「1/31●《中央日報》開始拒登《自由中國》廣告。」——距雜誌停刊尚有三年半。⚠️ 拒登廣告是另一家報社(執政黨黨報)的編務決定,不是官方處分,本庫不以此計為查禁事實;記在這裡是因為它標出了壓力的起算點與形式:先斷廣告通路,再及於發行與人身。該條僅一句,未載拒登持續多久、有無其他報跟進。
- 創作者
- 雷震(發行人)、胡適(發行人兼名義主編)
- 創作年份
- 1949
- 查禁年份
- 1960
- 解禁年份
- 尚未/不詳
- 查禁機關
-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出處
- 臺灣戰後五十年:土地、人民、歲月中國時報編輯部編,一九五七年(民國四十六年)區塊「文化」欄,印刷頁 123。逐字:「1/31●《中央日報》開始拒登《自由中國》廣告。」⚠️ 本筆記的是報社的編務決定,不是官方處分。
- 自由中國 (雜誌)(維基百科)記創刊日期、發起人、1960年9月4日雷震遭捕與停刊經過;該段敘述引《雷震案史料彙編》及國史館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