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電影強制修改
南洋小姐
審查意見:經檢查後剪去 2 處始准演:日軍官「我今天捉到五個支那人」的兩大對話,與「日冠」字幕。
中中、國華出品,南洋申請,黑白九卷二一〇〇公尺,官方著錄的內容類別為愛情片。
剪去的內容(逐項照錄,共 2 項):
- 日軍官說「我今天捉到五個支那人」兩大對話
- 「日冠」字幕
准演執照字號:中字第606號;發照日期民國四十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這一則被剪的是兩個方向的族群蔑稱:一是日本軍官口中對中國人的稱呼,一是片中字幕對日本人的稱呼。同一部片、同一次檢查,兩邊都剪。 ⚠️ 原件未載剪除的理由,本條目不推斷。⚠️ 第二項原件作「日冠」,與慣用的「日寇」形近;本輪已放大至 900 dpi 判讀,字形確為「冠」,疑為原件誤植,照錄不改。
該批的制度背景、欄位體例與證據限制見清冊總覽頁。⚠️ 原件只列被剪的內容,未載檢查所依據的法條,也未載剪除的理由,故法源欄留空。
本筆屬整批查禁案例。關於這批查禁的完整說明、法源與證據限制,見一九五四年新聞局電影檢查處週報表的刪剪紀錄。
- 送審年份
- 1954
- 審查機關
- 行政院新聞局電影檢查處
出處
- 臺灣省政府公報四十四年春字第二十期頁三三三,〈行政院新聞局電影檢查處檢查核准影片報告表〉四十三年第五十一週(自十二月二十日起至十二月二十五日止)。本片列於該表:片名「南洋小姐」、出品公司中中國華、申請人南洋、黑白九卷二一〇〇公尺、內容類別愛情,修剪部份逐字為「1. 日軍官說「我今天捉到五個支那人」兩大對話。2.「日冠」字幕。」發照日期四十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執照字號中字第606號。⚠️ 第二項原件作「日冠」,與「日寇」形近,放大判讀後字形確為「冠」,疑為原件誤植,照錄不改。⚠️ 本期(四十四年春字第二十期,四十四年一月三十一日發行)一次抄發四十三年第四十八至五十三週報告表,隨臺灣省政府教育廳函(四四教五字第〇〇三四八號,中華民國四十四年一月廿八日)轉發;**檢查週次屬民國四十三年(一九五四)**,故本條目繫年為一九五四。影像掃描件,係渲染讀圖取得,未使用 OCR;本期各表為橫排、掃描時整頁旋轉九十度,判讀時先轉正再讀,片名、字號與修剪部份以 600–900 DPI 放大逐字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