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電影強制修改
哪吒
審查意見:經檢查後剪去 4 處始准演,均為變形、法術與打鬥鏡頭,其中一段約三百公尺。
中翔、國生出品,大眾申請,九卷二三八六公尺,官方著錄的內容類別為神話片。
剪去的內容(逐項照錄,共 4 項):
- 肉球
- 石磯娘娘用塵拂揮人變形鏡頭二處
- 太乙真人揮動塵拂使人變形鏡頭一處
- 哪吒用箭射死石磯娘娘之徒至太乙真人打死石磯娘娘一大段鏡頭約三百公尺
准演執照字號:中字第584號。
⚠️ 第四項標明了長度:約三百公尺。 全片二三八六公尺,等於一次剪去約八分之一。本批之中以公尺數標示剪除長度的僅此一例——其餘各片只說「一大段」「○處」「○段」。
該批的制度背景、欄位體例與證據限制見清冊總覽頁。⚠️ 原件只列被剪的內容,未載檢查所依據的法條,也未載剪除的理由,故法源欄留空。
本筆屬整批查禁案例。關於這批查禁的完整說明、法源與證據限制,見一九五四年新聞局電影檢查處週報表的刪剪紀錄。
- 送審年份
- 1954
- 審查機關
- 行政院新聞局電影檢查處
出處
- 臺灣省政府公報四十三年冬字第七十二期頁九一一,〈附抄行政院新聞局電影檢查處檢查核准影片報告表〉四十三年第四十三週(自十月二十五日起至十月三十日止)。本片列於該表:片名「哪吒」、出品公司中翔國生、申請人大眾、九卷二三八六公尺、內容類別神話,修剪部份逐字為「1 肉球。2 石磯娘娘用塵拂揮人變形鏡頭二處。3 太乙真人揮動塵拂使人變形鏡頭一處。4 哪吒用箭射死石磯娘娘之徒至太乙真人打死石磯娘娘一大段鏡頭約三百公尺。」執照字號中字第584號。⚠️ 本期一次抄發第四十一至四十七週共七份報告表,隨臺灣省政府教育廳函(四三教五字第五六四〇四號,中華民國四十三年十二月廿三日)轉發。影像掃描件,係渲染讀圖取得,未使用 OCR;本期各表為橫排、掃描時整頁旋轉九十度,判讀時先轉正再讀,片名、字號與修剪部份以 600 DPI 放大逐字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