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電影強制修改
派拉蒙新聞第273號
Paramount News No.273
審查意見:經檢查後剪去 2 處始准演:印度總理尼赫魯上飛機鏡頭及對話、印度政府救災對話。
美國派拉蒙影片公司出品的新聞片,黑白一卷二六一公尺。
剪去的內容(逐項照錄,共 2 項):
- 印度總理尼赫魯上飛機鏡頭及對話
- 印度政府救災對話
准演執照字號:新字第785號;發照日期民國四十三年十月十一日。
⚠️ 第二項與政治無涉——被剪的是印度政府談救災的一段對話。同系列第267號亦因印度、波蘭、加拿大代表由尼赫魯主持的集會鏡頭被剪。
一九五四年五月至十一月間,派拉蒙新聞至少十四號因國際政治場合遭剪:日內瓦會議、「共匪中國」對白、越盟休戰會議、國際委員會抵越南、越南三邦與印波代表會議、北韓與中共拒供戰俘消息,以及印度總理尼赫魯的相關新聞。
該批的制度背景、欄位體例與證據限制見清冊總覽頁。⚠️ 原件只寫剪去什麼、不寫為什麼,本條目不代原件推斷理由,也未載檢查所依據的法條。
本筆屬整批查禁案例。關於這批查禁的完整說明、法源與證據限制,見一九五四年新聞局電影檢查處週報表的刪剪紀錄。
- 創作者
- 派拉蒙影片公司
- 送審年份
- 1954
- 審查機關
- 行政院新聞局電影檢查處
出處
- 臺灣省政府公報四十三年冬字第七十二期頁九〇九,〈附抄行政院新聞局電影檢查處檢查核准影片報告表〉四十三年第四十一週(自十月十一日起至十月十六日止)。本片列於該表:片名「派拉蒙新聞第273號」、出品公司美國派拉蒙、黑白一卷二六一公尺、內容類別新聞,修剪部份逐字為「1 印度總理尼赫魯上飛機鏡頭及對話。2 印度政府救災對話。」發照日期四十三年十月十一日,執照字號新字第785號。⚠️ 本期一次抄發第四十一至四十七週共七份報告表,隨臺灣省政府教育廳函(四三教五字第五六四〇四號,中華民國四十三年十二月廿三日)轉發。影像掃描件,係渲染讀圖取得,未使用 OCR;本期各表為橫排、掃描時整頁旋轉九十度,判讀時先轉正再讀,片名、字號與修剪部份以 600 DPI 放大逐字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