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電影強制修改
彭公案下集
審查意見:經檢查後剪去 5 處始准演,包括分身術、以法術救人與「拿刀上公案用筆塗知府之臉」。
中國友僑影業出品的武俠片,十卷二七一三公尺。
剪去的內容(逐項照錄,共 5 項):
- 歐陽德分身術
- 紅蓮長老用法術將歐陽德由火爐內救出
- 知府穿女人褲
- 武杰開公堂時拿刀上公案用筆塗知府之臉
- 下毒藥兩次
准演執照字號:中字533號。
五項之中三項是法術與神怪(分身術、以法術自火爐救人),兩項是戲弄官員 (知府穿女人褲、在公堂上用筆塗知府的臉)。與同批上集所剪的情色與暴力細節(見〈彭公案上集〉)不同。
該批的制度背景、欄位體例與證據限制見清冊總覽頁。⚠️ 原件只列被剪的內容,未載檢查所依據的法條,故法源欄留空;本片其後有無再處分,原件亦未載。
本筆屬整批查禁案例。關於這批查禁的完整說明、法源與證據限制,見一九五四年新聞局電影檢查處週報表的刪剪紀錄。
- 送審年份
- 1954
- 審查機關
- 行政院新聞局電影檢查處
出處
- 臺灣省政府公報四十三年夏字第57期頁八〇五,〈附抄行政院新聞局電影檢查處檢查核准影片報告表〉四十三年五月份第一週(自五月三日起至五月八日止,類別:中外正樣片),隨臺灣省政府教育廳函轉發。本片列於該表:片名「彭公案下集」、出品公司(中)友僑、十卷二七一三公尺、內容類別武俠,修剪部份逐字為「1 歐陽德分身術。2 紅蓮長老用法術將歐陽德由火爐內救出。3 知府穿女人褲。4 武杰開公堂時拿刀上公案用筆塗知府之臉。5 下毒藥兩次。」執照字號中字533號。影像掃描件,係渲染讀圖取得,未使用 OCR;片名、字號與修剪部份以 600–1200 DPI 放大逐字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