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電影強制修改
武潘安大鬧三門街
審查意見:經檢查後剪去以迷藥迷倒他人之妻的鏡頭始准演。
中國三達出品,大同申請,九卷二一九二公尺,官方著錄的內容類別為武俠片。
剪去的內容(逐字照錄):張谷以迷藥迷〔?〕彰之妻鏡頭。
准演執照字號:中字第635號;發照日期民國四十四年三月十九日。
⚠️ 「迷」與「彰」之間一字字跡不清,放大後仍無法確定,以〔?〕標示、未逕行補字。
該批的制度背景、欄位體例與證據限制見清冊總覽頁。⚠️ 原件只列被剪的內容,未載檢查所依據的法條,也未載剪除的理由,故法源欄留空。
本筆屬整批查禁案例。關於這批查禁的完整說明、法源與證據限制,見一九五四年新聞局電影檢查處週報表的刪剪紀錄。
- 送審年份
- 1955
- 審查機關
- 行政院新聞局電影檢查處
出處
- 臺灣省政府公報四十四年夏字第十七期頁二三八,〈行政院新聞局電影檢查處檢查核准影片報告表〉四十四年第十一週(自三月十四日起至三月十九日止)。本片列於該表:片名「武潘安大鬧三門街」、出品公司中國三達、申請人大同、九卷二一九二公尺、內容類別武俠,修剪部份逐字為「張谷以迷藥迷〔?〕彰之妻鏡頭。」發照日期四十四年三月十九日,執照字號中字第635號。⚠️ 一字字跡不清,放大後仍無法確定,未逕行補字。⚠️ 本期一次抄送四十四年第七至十三週報告表各一份,隨臺灣省政府教育廳函(四四教五字第〇三三六三號,中華民國四十四年四月十六日)轉發。影像掃描件,係渲染讀圖取得,未使用 OCR;本期各表為橫排、掃描時整頁旋轉九十度,判讀時先轉正再讀,片名、字號與修剪部份以 600 DPI 放大逐字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