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電影強制修改
重慶夜航機
審查意見:經審查後剪去「片中「負有重要任務到印度」四段對話」始准演。
派拉蒙(美)出品。一九四八年四月至六月查驗的影片中,經審查刪剪後始准演者,見葉龍彥所錄該批刪剪表第 23 部。
准演執照字號:添字790號;本省登記證字號:教電字38號。
剪去的內容(逐項照錄,共 1 項):
- 片中「負有重要任務到印度」四段對話
這是刪剪後准演、不是禁演——影片最終有上映,只是內容被剪。該批的制度背景、判準用語與證據限制見清冊總覽頁。
✅ 發布本項處分的公報原件已取得(2026-09-02),見下方公報出處。原件的備註欄
把被剪的英文台詞連同中譯一併抄錄——逐字為「剪去片中『負有外交重要任務』
An Important Diplomatic Mission To India 四段對話。」,二手轉錄作「負有重要任務到印度」,語意接近但非原文,且沒有英文。這是本批刪剪紀錄中唯一一則直接引錄外語台詞的處分。
⚠️ 該代電本身不引法條,legalBasis 仍留空;本片其後有無再處分,原件未載。
本筆屬整批查禁案例。關於這批查禁的完整說明、法源與證據限制,見光復初期臺灣電影檢查的刪剪紀錄。
- 送審年份
- 1948
- 審查機關
- 臺灣省政府教育廳
出處
- 光復初期台灣電影史葉龍彥著,第五章〈光復初期臺灣的電影檢查〉;本片見第三批刪剪表第 23 部(印刷頁 130-140,PDF 頁 134-144)。⚠️ 該書未註明各片處分所據的公文字號,本輪所據為該書轉錄、非公文原件;全書 272 頁純影像掃描,係渲染讀圖取得,未使用 OCR
- 臺灣省政府公報三十七年秋字第十二期頁一六二四,〈臺灣省政府教育廳卅七年四至六月份查驗電影片准演執照一覽表〉(續第十一期代電附件)。本片列於該表:片名「重慶夜航機」、出品公司派拉蒙影片公司、准演執照字號添字第七九〇號、本省登記證字號教電字第三八號,備註欄逐字為「剪去片中「負有外交重要任務」An Important Diplomatic Mission To India 四段對話。」✅ 兩項字號與本條目所載(添字790號/教電字38號)完全相符。⚠️ 該備註欄緊鄰下一列(大亨樣片,教電字第三九號)的空白備註欄,本輪已以 1200 DPI 放大確認欄線位置,該段文字確屬本片所在的第三八號欄,非第三九號。影像掃描件,係渲染讀圖取得,未使用 OC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