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其他查禁
和平宣言
查禁理由:主張釋放二二八事件被捕者、呼籲國共內戰和平解決,不容於當局。
作家楊逵(本名楊貴,1905-1985)於一九四九年草擬的政治宣言。楊逵在二二八事件中與妻子葉陶雙雙遭懸賞通緝,該年四月被捕、八月才獲釋;出獄後他認為必須填平外省人與本省人之間的鴻溝,遂草擬《和平宣言》,內容建議釋放二二八事件中被捕的人,並主張國共內戰應和平解決。
韓嘉玲記:「不料《和平宣言》竟不容於當局,他再度被捕,在監獄中度過了漫長的十二年之久。」楊逵因這份宣言被送往綠島,服刑期間仍持續學習國語,並以中文寫下〈壓不扁的玫瑰花〉(後收入國中教科書)。
楊逵早年即為台灣農民組合的教育部長與組織部長,因竹林爭議事件在竹山、小梅、朴子、麻豆、新化、中壢等地先後被捕八次;一九三四年以〈送報夫〉刊登於日本左翼雜誌《文學評論》,成為最早登上日本文壇的台灣作家。綠島歸來後他創作欲望銳減,於台中經營「東海花園」,自喻是「用鋤頭在大地寫詩」,並說:「因為心裏的話不能講,歌功頌德的謊言我不願說,因此常常不知如何下筆,我現在覺得筆比鋤頭還重,快拿不動了。」
- 創作者
- 楊逵
- 創作年份
- 1949
- 查禁年份
- 1949
- 解禁年份
- 尚未/不詳
- 查禁機關
- 國民政府當局
出處
- 播種集-日據時期台灣農民運動人物誌〈從事運動的文學家-楊逵〉頁101-106;查禁記載見頁105。版權頁記著作完成1996年10月、出版1997年1月,國家圖書館CIP作199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