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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歌曲查禁

補破網

查禁理由:歌詞以「破網」諧音「破望」,被認為傳達灰暗、絕望情緒,不利民心士氣。

戰後台灣閩南語名曲,以修補漁網比喻對生活與情感的期待。因「網」與台語「望」諧音,歌詞被解讀為暗示社會的破敗與絕望,戒嚴時期一度受管制;相傳曾被要求另加一段較為積極、光明的歌詞才准演唱,是戒嚴時期歌曲審查的代表案例之一。

據研究者陳彥廷的梳理,本曲一九四八年由李臨秋以舞台劇公演形式發表,是針對該舞台劇劇情所寫的主題歌,發行後廣受歡迎。一九五七年臺語電影《破網補情天》引用此曲時,才被當局認定歌詞過於灰暗,強制要求李臨秋修改,李臨秋因而在原本兩段歌詞之後加入第三段「魚入網,好年冬,歌詩滿漁港」。修改歌詞並未使本曲脫離查禁範圍,其後仍被禁播禁唱,理由是「灰色歌曲」、「不健康」、「降低軍人士氣」。本曲與〈望你早歸〉、〈杯底不可飼金魚〉、〈賣肉粽〉合稱戰後四大名曲,四首均因描寫戰後初期社會樣貌而先後遭禁。此曲愈禁愈紅,日後另與〈望春風〉、〈望你早歸〉、〈黃昏的故鄉〉、〈媽媽請妳也保重〉並列為「黨外五大精神歌曲」。

一九七六年淡江文理學院「民謠演唱會」上,李雙澤摔破可口可樂瓶質問「我們自己的歌在哪裡」後,隨即演唱〈補破網〉、〈國父紀念歌〉等國臺語民謠,引發「淡江事件」,本曲也因而成為民歌運動早期的象徵曲目之一。

按:文夏在吳國禎的訪談中另提供一個查禁理由的版本:「『補破網』,台灣的生活無彼艱苦,咱台灣的人網仔破隨 tan3 tho2-kak8,昧像外國人著擱補」——即官方認為台灣生活並不困苦,破網隨手丟棄即可,不必修補,故歌詞不實。他總結當時的查禁邏輯是「若要給你禁逐項攏有原因啦」。

研究者陳慧玲補上兩項具體資訊。其一,解禁年份為一九七七年——本曲自 1957 年因電影《破網補情天》遭強制改詞後仍列查禁,一直到 1977 年才得解禁。其二,被認定「太過於灰暗」的關鍵是第二段歌詞中「全精神補破網」一句。

陳慧玲並引莊永明所記李臨秋的遺言:第三段歌詞「漁入網、好年冬、歌詩滿漁港」純粹是「為了讓歌曲通過檢查而寫,與第一、第二段並不相稱,因此不需演唱」。

陳培豐(2015)補上三項,其中兩項與既有敘述相左,並記於此待考:

其一,作者本人否認暗喻。 一般認為「網」(bāng)與「夢」「望」(bāng)、「漁網」(hî-bāng)與「希望」(hi-bāng)發音酷似,歌詞真正用意在暗喻二二八事件後臺灣社會的荒廢;但李臨秋本人在一九七七年接受訪問時表示,這首歌是在描寫自己失戀時的失落情緒,激勵自己必須有所作為來挽回對方的心,否定了暗喻性的存在。陳培豐據此指出,本曲的暗喻性「其實是作者、聽眾、權力支配者之間種種巧合所造成的結果,和李臨秋並不一定有直接的關係」。

其二,創作年份另有一九四六年之說。 陳培豐一處稱本曲為「1948 年戰後初期的港歌」,另一處則稱「〈補破網〉的創作時間是在 1946 年,為二二八事件爆發之前」——⚠️ 同一篇論文內部即不一致,本條目維持既有的一九四八年(發表年),並記此分歧待考。若創作確在事件之前,則「暗喻二二八」的解讀在時序上就不成立,這也是陳培豐的論點之一。

其三,查禁理由的另一種措辭與二度處分。 陳培豐記本曲「發行後便以過度強調社會黑暗面等原因,即遭到國民黨政府禁止」;作詞者為了讓歌曲作為電影主題曲再度登場而「勉為其難地改寫」、追加第三段;而追加第三段之後,一九五〇年代仍「再度遭到禁賣」。這與既有敘述(改詞後仍禁播禁唱)相符,並補上「禁賣」這一種處分別。

李筱峰(1997)提供了第二個彼此獨立的「作者否認暗喻」來源,並修正了一項預期。

其一,該文引杜文靖〈李臨秋和他的歌謠〉(1993)記李臨秋自述:本曲原意「倒不是為了民間疾苦,也不是為了漁村生活」,而是「因為光復不久,女朋友在七夕之夜和他鬧翻了,他就寫這首詞,表示希望彌補這個破碎的愛的希望」。這與陳培豐所引一九七七年訪問的說法(寫的是自己失戀的失落情緒)互相印證——兩條紀錄出自不同年代、不同研究者,都記下作者本人把本曲說成失戀之作。

其二,⚠️ 李筱峰本人並未主張本曲暗喻二二八。他仍取「魚網/希望」台語同音的解讀,但把它解成困頓中的自我鼓勵——「今日若將這來放,是永遠無魚網」,即「如今若將這僅存的一點東西放棄,則必永無希望了。這是在無奈中的自我鼓勵」;並指出即使聽者不是漁民、也非失戀者,此歌在當時陰暗的環境中仍有療傷慰藉的作用。全文未把本曲的暗喻對象指向二二八事件。

其三,這條自述另可調和上述一九四六/一九四八兩說:光復在一九四五年十月,其後的第一個七夕在一九四六年,若作詞確在「光復不久」的七夕,則作詞在一九四六年、發表在一九四八年,兩個年份指的並非同一件事。⚠️ 此一調和是本輪據兩份來源推得,非任一來源明言yearCreated 仍維持一九四八年(發表年)不動,僅記此可能。

黃曉君(2009)記的是另一組細節,與既有敘述有四處出入,並記於此。

該文兩處記本案:正文記「李臨秋與王雲峰於一九四六年合作的〈補破網〉也曾被臺語電影《補破網》(一九五六年)用作主題曲,然而卻被當時的 新聞局認為歌詞過於灰色而欲將電影禁演,李臨秋修改歌詞後電影才得以上演」;註釋則引鄭恆隆、郭麗娟《台灣歌謠臉譜》,記李臨秋補上的第三段歌詞收場句為「今日團圓心花香,從今免補破網」,並記「事實上在李臨秋眼中,原本的〈補破網〉已因『全精神補破網』一句歌詞而對未來充滿希望,實在無必要再添加第三段歌詞」。

項目 本條目既有記載 黃曉君所記
電影片名 《破網補情天》 《補破網》
電影年份 一九五七年 一九五六年
處分對象 當局要求李臨秋改詞 新聞局欲將「電影」禁演,改詞後電影才得上映
第三段收場句 「魚入網,好年冬,歌詩滿漁港」 「今日團圓心花香,從今免補破網」

⚠️ 第三項不只是細節上的出入,而是處分對象的差別:依黃曉君所記,受處分威脅的是電影,改詞是電影得以上映的條件——歌曲的修改是被電影審查帶動的。這與既有敘述(當局直接要求改詞)指向同一結果,但機制不同。⚠️ 第四項是兩種不同的第三段歌詞文字,兩說並記,本輪無從判定何者為原文。⚠️ 創作年一九四六之說,與陳培豐論文頁 56 所記相同(該文頁 55 另作一九四八), 本輪因此有第二份來源記為一九四六年yearCreated 仍維持既有的一九四八年(發表年)不動,只記此分歧已由兩份來源指向同一方向。

徐睿楷的正式出版版本補充了一項判斷:本曲雖發表於二二八事件後一年、精準捕捉了時代感,但當局查禁的理由並非其與二二八事件的關係,而是認為李臨秋最初所寫的兩段歌詞太過消極負面,因而逼迫他寫出加入快樂結局的第三段。徐睿楷並記李臨秋後來表示,他寧可人們不唱出那段受到脅迫所寫的第三段。

創作者
李臨秋(作詞)、王雲峰(作曲)
創作年份
1948
查禁年份
1949
解禁年份
1977
查禁機關
台灣省政府新聞處 / 警備總司令部

出處

  1. 細數禁歌淨曲的故事・收於羅悅全主編《造音翻土:戰後台灣聲響文化的探索》(臺北:立方文化,2015)・2015
    徐睿楷(Eric Scheihagen)著、王萱譯;「日治時期到1950年代」一節,頁26-27
  2. 禁錮的時期-台灣查禁歌曲之文化霸權論述・中華傳播學會2002年年會論文・2002
    陳慧玲著,頁1-29;第參章第一節頁12-13;記解禁年份1977(引鄭恆隆《台灣民間歌謠》頁169)、「全精神補破網」為遭指灰暗的關鍵句(引莊永明〈由台灣歌謠看台灣史〉頁15),及李臨秋對第三段歌詞的遺言
  3. 論台語歌曲反殖民的精神・靜宜大學中國文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05-07
    吳國禎著;第三章第二節頁47-48,引錄作者1996年8月21日訪問文夏的內容(台北廣播電台〈台北火車頭〉現場錄音)
  4. 戒嚴時期臺灣的歌曲管制政策與音樂創作・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歷史學系碩士論文・2013
    陳彥廷著;第一章第二節頁 25-26 記 1948 年舞台劇發表、1957 年因電影《破網補情天》遭強制改詞、其後仍禁播禁唱及三項查禁理由;第一章第四節頁 49 記淡江事件
  5. 台灣歌謠與歌曲審查相關研究
    關於〈補破網〉遭管制及「加寫光明結尾」一事的討論
  6. 完整回顧,臺灣禁歌史・故事 StoryStudio・2015-06-03
    徐睿楷(Eric Scheihagen)著,王萱譯;記載當局查禁理由為歌詞太過消極負面,並非其與二二八事件的關係
  7. 戰後台灣流行歌曲禁歌之研究・國立中興大學台灣文學與跨國文化研究所碩士論文・2018
    吳姿慧著,指導教授劉智濬;表二「本文提及之流行歌曲禁歌被禁之原因理由彙整」(頁116-117),正文頁149;論文載李臨秋晚年交代演唱時務必拿掉遭國民黨政府脅迫加入的第三段
  8. 由「閨怨」、港邊男性到日本唱腔:1930-1960 年代臺語流行歌的流變・陳培豐,《臺灣史研究》第 22 卷第 4 期(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2015-12
    頁 55-56;記本曲「發行後便以過度強調社會黑暗面等原因,即遭到國民黨政府禁止」、作詞者為使其作為電影主題曲再度登場而勉為其難追加第三段、追加後於 1950 年代「再度遭到禁賣」,以及李臨秋 1977 年受訪否認暗喻性(該處註 50)。⚠️ 該文對創作年份自相矛盾(頁 55 作 1948 年、頁 56 作 1946 年),本條目未據以改動 yearCreated
  9. 時代心聲:戰後二十年的臺灣歌謠與臺灣的政治和社會・李筱峰(作者個人網站全文)・1997
    第四節「療傷撫痛的心靈慰藉」引錄本曲首段歌詞(記 1948 年發表、李臨秋作詞、王雲峰作曲),並引杜文靖〈李臨秋和他的歌謠〉(收於氏著《大家來唱台灣歌》,臺北縣立文化中心,1993.6,頁56)記李臨秋自述本曲為「光復不久」七夕與女友鬧翻後所作;同節記「魚網」與「希望」台語同音、解為無奈中的自我鼓勵。第九節「結語」記本曲與〈收酒矸〉「曾經被當時的思想檢查機關列為禁歌」。⚠️ 全文未載查禁機關、年份與法源,亦未主張本曲暗喻二二八事件
  10. 解嚴前後十年台灣流行歌曲變遷研究・國立中央大學中國文學系碩士論文・2013-01
    吳顏如著,指導教授李國俊;頁8註18。該處為文獻回顧,轉引自趙婷《音樂與政治—-戒嚴時期禁歌之研究》(佛光大學,2009.06)頁87-88;載查禁理由為歌曲淒涼悲切,被視為灰色歌曲、不健康
  11. 1930 至 1960 年代臺語流行歌曲與臺語電影之互動探討・黃曉君,輔仁大學音樂學系碩士論文・2009
    第三章記李臨秋與王雲峰 1946 年合作本曲、1956 年臺語電影《補破網》用作主題曲、新聞局認為歌詞過於灰色而欲將電影禁演、改詞後始得上映;第二章註 153 引鄭恆隆、郭麗娟《台灣歌謠臉譜》頁 96-97,記第三段收場句作「今日團圓心花香,從今免補破網」,並記李臨秋認為原詞已對未來充滿希望、無必要添加第三段。⚠️ 該論文以歌曲與電影的互動為主題,非查禁研究;上述四處與本條目既有記載不同,並記待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