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書籍查禁
靈機妙算先知先覺-易經占卜靈書
易理鑰
查禁理由:內容為匪宣傳。
一部易經占卜的通俗術數書,一九七七年七月遭臺灣警備總司令部查禁。
臺中市錦州街二十三號新企業世界出版社出版、企業世界社發行, 黃文愿編著,一名《易理鑰》,六十四年初版、六十五年五月二版,全一冊、三十二開本、三八三頁。
查禁理由為「內容為匪宣傳」,經核違反「臺灣地區戒嚴時期出版物管制辦法」第三條第三款,依同法第八條予以查禁;臺灣警備總司令部六十六年〔66〕謙旺字第三一四〇號函知,臺灣省政府教育廳六十六年七月十八日六六教五字第五一一三九號函轉。
⚠️ 一本占卜書被以「為匪宣傳」查禁,理由公文完全沒有說明。 第三條第三款是政治條款,同批公報中援引它的其他案件—— 《中國文藝思潮史》、 《美學新論》——都是大陸「附匪/附逆份子」的著作或其翻印本,公文會明白寫出作者身分。 本件不同:編著者黃文愿沒有被冠上任何身分標籤,公文也沒有指出書中何處為匪宣傳。
⚠️ 這個空白本身值得記錄,但不能拿來推測。 是書中某段文字被認定有問題、是編著者另有原因、還是易經占卜此類內容當時另有忌諱,本件公文一概未載,本輪來源亦無。庫內不對此作任何推斷。
⚠️ 本書已出到二版才遭查禁。 六十四年初版、六十五年五月二版,六十六年七月查禁——在市面上流通約兩年。
- 創作者
- 黃文愿(編著)
- 創作年份
- 1975
- 查禁年份
- 1977
- 解禁年份
- 尚未/不詳
- 查禁機關
-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 法源依據
- 臺灣地區戒嚴時期出版物管制辦法第三條第三款,依同法第八條
出處
- 臺灣省政府公報六十六年秋字第二十期頁八,教育文化欄,臺灣省政府教育廳函(中華民國六十六年七月十八日六六教五字第五一一三九號),廳長梁尚勇。主旨:「『靈機妙算先知先覺-易經占卜靈書』(一名:易理鑰)一書,為匪宣傳,依法查禁,函請查照轉知辦理。」說明:一、本件依據臺灣警備總司令部66謙旺字第三一四○號函辦理。二、查臺中市錦州街二十三號新企業世界出版社出版,企業世界社發行黃文愿編著「靈機妙算先知先覺-易經占卜靈書」一書(全一冊、三十二開本、三八三頁、中華民國六十四年初版、六十五年五月二版),內容為匪宣傳,經核違反「臺灣地區戒嚴時期出版物管制辦法」第三條第三款,依同法第八條之規定予以查禁,請清查報繳。⚠️ 本件為易經占卜的術數書,卻援引政治條款第三條第三款(為匪宣傳),而公文未指出書中何處為匪宣傳,亦未給編著者冠上「附匪份子」之類身分標籤——與同批其他第三款案件的體例不同。⚠️ 該空白的成因公文未載,本輪來源亦無,庫內不作推測。同一版面另載臺灣省政府財政廳函(納稅義務人扶養親屬寬減額)與臺灣省政府函(轉頒觀光旅館業管理規則)等無關公文。影像掃描檔,逐頁判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