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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書籍查禁

新生代的吶喊

查禁理由:內容違背反共國策,淆亂視聽,挑撥政府與人民情感,足以影響民心士氣。

宋國誠、黃宗文合著,民國六十六年十二月一日出版。三十二開本、平裝一冊、計三二二頁。

公文記有兩個發行住址

  1. 臺北市木柵指南路二段三三號二樓
  2. 臺北市士林中社路二段三三四號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六十八年〔68〕謙旺字第〇〇七四號函認定本書「內容違背反共國策,淆亂視聽,挑撥政府與人民情感,足以影響民心士氣」,核已違反「臺灣地區戒嚴時期出版物管制辦法」第三條第五、六、七款,依同法第八條之規定予以查禁;臺灣省政府教育廳六十八年一月十二日六八教五字第一二二九四號函轉。

本件的理由句與款次是配套的,逐項對應: 「違背反共國策」→ 第五款;「淆亂視聽」→ 第六款; 「挑撥政府與人民情感」→ 第七款。 這與同批《愛之深》(只寫「內容不妥」 卻援引三款)恰成對比。

⚠️ 合著者宋國誠與庫內《台灣的明天》 所收〈「民主」的吶喊!〉一文的作者同名——該文係黃宗文與宋國誠訪問黃年與金惟純的紀錄,刊於《夏潮》。⚠️ 兩件公文均未交代兩者關係,但兩人在該文亦為共同署名,與本書的合著關係一致。

⚠️ 本書所收篇目與內容,公文未載,不推測。

創作者
宋國誠、黃宗文(合著)
創作年份
1977
查禁年份
1979
解禁年份
尚未/不詳
查禁機關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法源依據
臺灣地區戒嚴時期出版物管制辦法第三條第五、六、七款,依同法第八條

出處

  1. 臺灣省政府公報六十八年春字第十五期・臺灣省政府・1979-01-19
    頁六,教育文化欄,臺灣省政府教育廳函(中華民國六十八年一月十二日六八教五字第一二二九四號),廳長謝又華。主旨:「『新生代的吶喊』一書,內容違背反共國策,淆亂視聽,挑撥政府與人民情感,依法查禁,請查照轉知辦理。」說明:一、依據臺灣警備總司令部〔68〕謙旺字第〇〇七四號函辦理。二、宋國誠、黃宗文合著「新生代的吶喊」一書(發行住址:1 臺北市木柵指南路二段三三號二樓,2 臺北市士林中社路二段三三四號,於中華民國六十七年十二月一日出版,三十二開本,平裝一冊計三二二頁),內容違背反共國策,淆亂視聽,挑撥政府與人民情感,足以影響民心士氣。三、依照「臺灣地區戒嚴時期出版物管制辦法」第三條第五、六、七款及同法第八條之規定,予以查禁,函請清查報繳。✅ 本件的理由句與款次逐項配套對應(違背反共國策→五款、淆亂視聽→六款、挑撥政府與人民情感→七款)。⚠️ 公文記有兩個發行住址。⚠️ 合著者宋國誠與庫內《台灣的明天》所收〈「民主」的吶喊!〉作者同名,兩件公文均未交代關係。同一版面另載臺灣省政府教育廳函(社教機構申請設立冠以人名)、臺灣省政府建設廳函(新編國家標準目錄)等無關公文。影像掃描檔,逐頁判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