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電影強制修改
派拉蒙新聞第264號
Paramount News No.264
審查意見:經檢查後剪去「越盟休戰會議鏡頭」始准演。
美國派拉蒙影片公司出品的新聞片,一卷二六〇公尺。
剪去的內容(逐字照錄):越盟休戰會議鏡頭
准演執照字號:新字731號;發照日期民國四十三年八月十四日。
這是同一系列連續第六號因國際政治場合被剪。 同年五至六月間,第252、253 號因日內瓦會議段落被剪(見〈派拉蒙新聞第252號〉、〈派拉蒙新聞第253號〉),第255、256 號因「共匪中國」對白被剪(見〈派拉蒙新聞第255號〉);本號被剪的則是越盟(越南獨立同盟)休戰會議的畫面。⚠️ 原件只寫剪去什麼、從不寫為什麼,本條目不代原件推斷理由。
該批的制度背景、欄位體例與證據限制見清冊總覽頁。⚠️ 原件未載檢查所依據的法條,故法源欄留空。
本筆屬整批查禁案例。關於這批查禁的完整說明、法源與證據限制,見一九五四年新聞局電影檢查處週報表的刪剪紀錄。
- 創作者
- 派拉蒙影片公司
- 送審年份
- 1954
- 審查機關
- 行政院新聞局電影檢查處
出處
- 臺灣省政府公報四十三年秋字第六十七期頁八二八,〈附抄行政院新聞局電影檢查處檢查核准影片報告表〉八月份第32週(自八月九日起至八月十四日止)。本片列於該表:片名「派拉蒙新聞第264號」、出品公司美國派拉蒙、一卷二六〇公尺、內容類別新聞,修剪部份逐字為「越盟休戰會議鏡頭」,發照日期四十三年八月十四日,執照字號新字731號。⚠️ 本期一次抄發第二十六至三十三週共八份報告表,隨臺灣省政府教育廳函(四三教五字第〇二九八五號,中華民國四十三年九月十三日)轉發。影像掃描件,係渲染讀圖取得,未使用 OCR;片名、字號與修剪部份以 600–1200 DPI 放大逐字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