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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筆條目

🗃️台灣其他

追求民生,分擔苦難;聲援美麗島受刑人無期限絕食

內容嚴重不妥,扭曲事實,挑撥政府與人民情感,嚴重淆亂視聽。

查禁於 1984

🈲台灣詞彙

政治犯、思想犯、良心犯、蒙難人、受難人

曲解「高雄暴亂案」為「美麗島政治事件」,將叛亂犯稱謂「政治犯」「思想犯」「良心犯」「蒙難人」「受難人」,鼓煽群眾聲援支持,採取一致行動;攻訐政府,挑撥政府與人民情感。

查禁於 1984

🗃️台灣其他

美麗島受難人共同聲明

內容嚴重淆亂視聽。

查禁於 1982